湘潭市住房公積金個人查詢登錄系統(tǒng)(官網(wǎng)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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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義務,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是職工的合法權利。一些單位不給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職工個人應享有的合法權利。住房公積金有哪些用途,買房,利用公積金買房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實現(xiàn),其中一種就是公積金貸款買房。支付房租,租房者也可以選擇申請?zhí)崛」e金用于支付房租,減輕自己的生活壓力。現(xiàn)在很多城市都有公租房或者是廉租房項目,公積金不僅可以支付市場租房房租,還可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jīng)濟租賃房房租。裝修房屋提取公積金裝修房屋只適用于部分城市,不管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有多少,提取公積金用于裝修房屋,倒也可以減輕自己不少的壓力。在提高住房質量的同時,還可以盡可能地不影響現(xiàn)有的生活質量。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wǎng)小編將為你介紹關于湘潭市公積金個人賬戶查詢方式及湘潭市公積金查詢官網(wǎng)入口等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湘潭市公積金個人查詢系統(tǒng)官網(wǎng)入口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查詢:點擊進入>>>

單位公積金查詢:進入>>


說明:你所查詢的可能并非實時數(shù)據(jù),要查詢實時數(shù)據(jù)請到管理中心大廳查詢

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原為1994年2月成立的湘潭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2004年4月經(jīng)潭市編[2004]13號文更名為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為市政府直屬副處級事業(yè)單位,歸口市政府辦公室。現(xiàn)內設機構有綜合科、歸集支取科、個人貸款科、財務核算科、稽核(監(jiān)察)科、科技科和湘潭縣、湘鄉(xiāng)市、韶山市3個管理部。
地址:湘潭市河東大道37號
聯(lián)系電話:0732-8577200 0732-2863323
郵政編碼:411101
網(wǎng)址:http://www.xtgjj.gov.cn

二、湘潭市公積金相關政策解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

自1999年國務院出臺《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并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以來,住房公積金制度在支持職工住房消費、惠及民生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17年12月底,湘潭市開戶繳存職工已達41.5萬人,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176.38億元,累計向67803名職工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105.78億元,累計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112.15億元。


近年來,國家、省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針對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指導性意見,相關政策進行了較大調整。因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jù)國家、省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將之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流程法制化,進一步完善《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繳存辦法》),該《繳存辦法》共11章50條,從登記及賬戶設立、繳存、封存和轉移、對賬及查詢、風險防范與監(jiān)督等方面,對繳存工作進行了規(guī)范。


進一步擴大繳存范圍

《繳存辦法》對繳存責任主體及繳存范圍都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企業(yè)、民辦企業(yè)單位、基金會、社會團體等組織。


值得一提的是,《繳存辦法》進一步擴大了繳存范圍,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按屬地管理原則管理,凡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不論其隸屬關系,均應當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及下設管理部設立住房公積金單位管理戶。同時,根據(jù)《關于在內地(大陸)就業(yè)的港澳臺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建金[2017]237號),將在本市就業(yè)的港澳臺同胞、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納入了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嚴格控制繳存比例

“之前,個別單位繳存基數(shù)存在高于湘潭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的情況。6月前,我們就對全市繳存單位的繳存基數(shù)進行了全面清理,現(xiàn)已規(guī)范調整到位!惫e金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繳存辦法》實施后,任何繳存單位住房公積金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存基數(shù),繳存比例將嚴格按照不低于5%、不高于12%執(zhí)行。且公積金中心將對繳存基數(shù)每年核定一次,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湘潭市人力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不得高于湘潭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同時,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按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不得跨月繳存或數(shù)月合并繳存。


違法違規(guī)行為處罰更嚴

對于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行為,《繳存辦法》特作出了較為詳細的處理、處罰規(guī)定。若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手續(xù)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若單位逾期不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另外,對于繳存單位職工涉及法律糾紛,人民法院、稅務機關、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有權要求公積金中心限制其住房公積金使用和轉移,對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予以凍結,對于凍結期限、凍結辦理及解凍辦理流程、所需手續(xù)均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了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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