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事業(yè)單位公積金繳納基數,唐山市事業(yè)單位公積金比例

思而思學網

唐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于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

調整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各分中心、管理部:

根據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guī)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就度(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調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度唐山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2015年月平均工資總額。1月1日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fā)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一)繳存基數的依據

1.行政、事業(yè)單位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按照公務員和事業(yè)人員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核定。市直部門按照唐山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擬定的《關于事業(yè)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后市直部門預算編制與工資總額掛鉤相關繳費計提基數問題的請示》唐財〔2011〕5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企業(yè)及其他單位的繳存基數按照國家統(tǒng)計局下發(fā)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統(tǒng)制字〔1990〕1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兑(guī)定》明確職工工資由6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二)繳存基數上下限

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唐山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2015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677元的3倍,即14031元;繳存基數低于2015年度我市最低工資標準1480元的按1480元執(zhí)行。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1.繳存單位的單位繳存比例為5%-12%,個人繳存比例為5%-12%。

2.企業(yè)因經營困難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按照近日下發(fā)的《唐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規(guī)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與比例的調整核定

此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與繳存比例的調整分兩個步驟:

一是繳存單位核定申報。度繳存基數與繳存比例的調整工作限定在7月份實施,各繳存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于7月31日前,核定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并向所屬分中心、管理部申報,過期未申報的本繳存年度內不再進行調整。申報資料包括:單位2015年職工工資發(fā)放表、《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審核調整申請審批表》和《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明細表》。上述紙質資料需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同時報送《匯繳變更明細表》的Excel電子版。

對于未按時繳存,存在欠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在此次調整工作中,需先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即繳存至6月后方可申報調整。

二是分中心、管理部審核批準。各分中心、管理部對繳存單位是否存在欠繳予以核實,對正常繳存的單位上報的資料進行審核,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批準繳存單位按照審核后的標準進行繳存;不符合規(guī)定的,告知繳存單位重新核定繳存基數和比例,經審核同意后再予以繳存。

中心將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核定調整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如發(fā)現有未按照規(guī)定繳存的,責令繳存單位及相關分中心、管理部予以改正。

附件:1.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明細表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審核(調整)審批表

3.不同繳存比例情況下月繳存額最高上限情況一覽表

唐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6月13日

熱門推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