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的提取新政解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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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稅證明和租賃合同備案,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等部門聯(lián)合出臺新規(guī)定,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這是記者28日從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獲悉的。

為了提高提取審核效率,新規(guī)定要求繳存職工提取申請資料齊全,審核無誤后應即時辦理。需對申請資料進一步核查時,應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出具房產信息查詢結果證明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收取費用。

放寬條件不意味放松監(jiān)管。根據新規(guī)定,對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租賃等騙提套取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騙提套取資金,取消職工一定時限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并將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并納入征信系統(tǒng);對協(xié)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要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住房公積金司司長張其光表示,目前,各地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規(guī)定過嚴,要求租金必須超過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有的高達30%;提取要件繁雜,要求職工提供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租房發(fā)票等,導致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困難,影響了繳存職工合法權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新規(guī)定旨在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fā)展。

新聞分析

公積金何時告別“使用難”?

據新華社電房價高企,租房成為許多人的選擇。對于許多收入不高的租房者來說,如能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可在很大程度上緩解燃眉之急。

早可支付房租但落實很難

事實上,公積金提取用于租房的規(guī)定多地早已有之,但真正落實的寥寥無幾。比如,2013年廣州統(tǒng)計所有公積金提取金額中,用于租房的僅1%。首先是手續(xù)繁雜、要辦理支付房租手續(xù),申請人除要持身份證原件、工資證明、租賃合同原件、納稅發(fā)票之外,還涉及本單位以及稅務、房地產交易登記等多個部門。其次,要提取公積金,就要提交租金發(fā)票和稅金發(fā)票,而各地對于房屋出租都要納稅,占租金的4%-7%不等,這筆不小的開支讓很多出租人卻步,也讓大量出租屋成了“黑戶”。此外,各地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規(guī)定過嚴,要求租金必須超過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

公積金的使用還應更方便

此次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條件房寬,被認為是解決其長久以來備受詬病的“使用難”的重要一招。目前,全國實際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過億。不少繳存人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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