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積金再推提取新政付房租額度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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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公積金再推“提取”新政 付房租額度提高了

繼11月4日南京公積金出臺貸款新政,將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從60%降至30%之后,昨日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再次頒布“提取”新政,今后購買第三套及以上房產(chǎn)的個人及其配偶,已提取過兩次公積金的將禁止再提取,同時還放寬了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據(jù)悉,新政將于明天正式實施。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馬祚波

收緊 購買三套房或與公積金無緣

昨日由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的最新文件中明確指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主要是“保障繳存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改善型自住住房”,購買三套房及以上的職工,或將與公積金無緣了。

揚子晚報記者從該中心了解到,今后市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其本人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得申請?zhí)崛÷毠け救俗》抗e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其配偶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得申請?zhí)崛÷毠づ渑甲》抗e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11月4日公布的貸款新政中規(guī)定,購買第三套房的將無法使用公積金,此次提取新政中,也收緊了三套房的公積金提取。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同時滿足兩個條件才會被限制,一是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二是因購房已經(jīng)提取過兩次及以上公積金,缺一不可。換句話說,如果有的市民購買的是用于改善的二套房,或者之前只提取過一次公積金,都不再受限的范圍內(nèi)。由于該新政是從1月1日起執(zhí)行,之前所購買的房產(chǎn)將不受此新政的限制,只有1月1日以后新購的新房或二手房才會受限。

放松 提公積金付房租額度提高了

根據(jù)南京現(xiàn)有的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的規(guī)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的可以提取,每年12月份可以提取一次。舉個例子,假設一個家庭承租一間月租金為1000元的房子,則一年房租為12000元。如果這戶家庭的年收入為80000元,那么他們可以提取的額度為:12000元-80000元×10%=4000元。

在昨日出臺的提取新政中,10%的上限被打破了,根據(jù)新規(guī),提取額度變更為“不得超過當年實際發(fā)生的房屋租金”,而且辦理的時間調整為每年兩次,分別在6月份和12月份,也就是說,全額房租都將可以通過公積金來支付,這對于租房居住的新就業(yè)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等人群來說是個好消息。

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表示,公積金提取新政有緊有松,主要為了保障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和改善型自住住房的市民,對于違規(guī)提取公積金的人員,會將其個人信息記入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不良信息庫”,同時記入相關征信系統(tǒng)。至于異地貸款業(yè)務,記者了解到南京目前仍不支持,關鍵原因是公積金長期封閉運行,跨區(qū)域的信息溝通、協(xié)調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相信隨著不動產(chǎn)登記的推動,以及個人信息的互聯(lián)互通,異地貸款終將向市民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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