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來了!11月27日,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出臺一項《實施意見(試行)》具體是關于什么呢?來來來,看這里
為鞏固治理“吃空餉”工作成果,加強防治“吃空餉”問題長效機制的建立,11月27日,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編辦、市財政局正式出臺《關于加強機關事業(yè)單位各類假期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秾嵤┮庖姟穼倨诠芾、假期所涉問題的把握、各類假期請銷辦理過程中違紀行為的處理以及相關工作要求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
各單位凡涉及到工作人員因婚假、探親假、產假(含護理假)、喪假等事宜請假的,應在請假前或請假期滿后5天內,要求工作人員根據請假理由分別提供結婚證、戶籍或工作證、生育證或生育住院憑證、直系親屬有關依據等。婚假、探親假、產假(含護理假)、喪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fā)。
1.女職工生育享受12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3.懷孕未滿12周流產的,產假15一30天,懷孕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產的,產假4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