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產假多少天,十堰產假國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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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yè)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十堰產假國家規(guī)定多少天呢?本文整理的十堰產假知識,可供參考!

產假規(guī)定

對于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的女職工:

1、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產假及生育津貼;

2、難產的,增加1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

1、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

2、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

3、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fā)。

湖北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

產假天數

對于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的女職工:

1、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產假;

2、難產的,增加15天產假;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

《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

1、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

2、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

產假工資

1、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fā)。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是什么

在十堰連續(xù)交滿6個月的生育險,到第七個月才能用,記住中間不能斷交。而且在生育險報下來之前也要一直在繳費狀態(tài)。

根據十堰市產假規(guī)定,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zhí)行

第一,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八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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