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省最低工資標準,廣西省最低工資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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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chǎn))假、節(jié)育手術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廣西省最低工資多少錢?廣西省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guī)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廣西省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2018年1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發(fā)布《關于調整全區(qū)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對全區(qū)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8年2月1日起執(zhí)行。調整后,廣西月最低工資標準分3檔。其中,一類地區(qū)為1680元,上調280元;二類地區(qū)1450元,上調240元;三類地區(qū)1300元,上調215元。

什么是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

廣西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由此前的四類調整為三類,即由此前的每月1400元、1210元、1085元、1000元調整為1680元、1450元、130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由原來的13.5元、11.5元、10.5元、9.5元調整為16元、14元、12.5元。一類適用地區(qū)為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東興市)、欽州市,二類適用地區(qū)為貴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賀州市、河池市、來賓市、崇左市,三類適用地區(qū)為各縣、各縣級市、自治縣。

廣西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 2015 年,此次是根據(jù)《最低工資規(guī)定》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結合我區(qū)實際來調整。

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增幅為20%,主要考慮我區(qū)近年城鎮(zhèn)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及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而確定的。

據(jù)了解,目前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的24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

具體通知全文如下: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區(qū)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桂政發(fā)〔2018〕6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jù)《最低工資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5〕114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區(qū)實際情況,現(xiàn)對全區(qū)最低工資標準進行適當調整(詳見附件),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8年2月1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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