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著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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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guī)范行政管理,本公司員工應按本規(guī)定的要求著裝。

第二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nèi),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 男職員的著裝要求:夏天著襯衣、系領帶;著襯衣時,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著西裝時,要佩戴公司徽。不準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包括皮涼鞋)。

第四條 女職員上班不得穿牛仔服、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并一律穿肉色絲襪。

第五條 女職員上班必須佩戴公司徽;男職員穿西裝時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應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上。

第六條 部門副經(jīng)理以上的員工,辦公室一定要備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動或重要業(yè)務洽談時穿用。

第七條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fā)梳理整齊。男職員發(fā)不過耳,并一般不準留胡子;女職員上班提倡化淡妝,金銀或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八條 員工違反本規(guī)定的,除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50元;一個月連續(xù)違反三次以上的,扣發(fā)當月獎金。

第九條 各部門、各線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guī)定。一月累計員工違反本規(guī)定人次超過三人次或該部室員工總數(shù)20%的,該負責人亦應罰100元。

關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發(fā)放的規(guī)定

(一)公司制服的發(fā)放,必須是本公司的正式調入職工和已正式辦理了招工手續(xù)的合同制職工。借調人員、聘用人員和臨時工(含試用)的制服發(fā)放,先公司墊付,然后以在本公司服務的實際工作年限折舊報銷。

(二)各類人員工作服裝

1.公司的干部、職工(含借調、聘用和臨時工)按其所從事的工種發(fā)放工作服裝。

2.凡是從事工種工作的職工,按工作時間最長的工種發(fā)給工作服裝。

(三)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的制作(購買)和管理。

1.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由公司總務部統(tǒng)一加工制作(購買)和發(fā)放。

2.對于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

3.對于調離公司的人員(含借、聘、臨工),要求收回服裝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費。成本費的計算公式:每年攤銷費=服裝價格&pide;使用年限

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統(tǒng)一著裝,妥善保管,遺失自費補做。

(四)本規(guī)定從下文之日起執(zhí)行,具體有關細則由公司人培部負責解釋。

(五)員工制服、勞保用品使用年限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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