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燃氣收費標準黃岡燃氣階梯氣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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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市物價局近日發(fā)布公告,將于10月30日上午9時召開調整黃岡市城區(qū)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及建立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聽證會。

本次聽證方案要點:

(一)價格調整。今年,省物價局對黃岡市區(qū)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進行了重新核定,市物價局對黃岡市區(qū)天然氣配氣價格進行了重新核定。依據《省物價局關于落實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政策合理疏導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的通知》(鄂價環(huán)資[2018]85 號)文件規(guī)定,我省居民和非居民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統(tǒng)一調整為每千立方米1840 元。完善居民階梯氣價制度, 第一檔、第二檔和第三檔氣價比可由 1:1.1:1.4 調整為 1:1.2:1.5。

方案一:黃岡市區(qū)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第一檔(每年用氣量420立方米以內)價格為2.65 元/立方米;第二檔(每年用氣量421-600立方米以內)價格為3.18 元/立方米;第三檔(每年用氣量601立方米以上)價格為3.98 元/立方米。市區(qū)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第一檔下降7%。公共服務用氣價格為:2.915 元/立方米。

方案二:黃岡市區(qū)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第一檔(每年用氣量420 立方米以內)價格為2.70 元/立方米;第二檔(每年用氣量 421-600 立方米以內)價格為 3.24 元/立方米;第三檔(每年用氣量 601 立方米以上)價格為 4.05 元/立方米?紤]部分冬季保供采購其他高價氣源分攤等因素。市區(qū)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第一檔下降 5.26%。公共服務用氣價格為:2.97元/立方米。

方案三:黃岡市區(qū)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第一檔(每年用氣量420 立方米以內)價格為 2.77 元/立方米;第二檔(每年用氣量421-600 立方米以內)價格為3.324 元/立方米; 第三檔(每年用氣量 601立方米以上)價格為4.155 元/立方米?紤]全部冬季保供采購其他高價氣源分攤等因素。市區(qū)居 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第一檔下降 2.8%。公共服務用氣價格為:3.047 元/立方米。

(二)獨立采暖(使用家庭壁掛爐采暖,含炊事生活用氣) 用戶:第一檔年用氣量為1200立方米(含)及以下;第二檔年用氣量為1201立方米?1800立方米(含)之間;第三檔年用氣量為1801以上的用氣量。獨立采暖用戶應向天然氣經營企業(yè)進行申報并確認。

(三)聯動機制。影響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變動的主要有兩方面因素:上游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即購氣成本)和城市燃氣供應企業(yè)配氣成本,上游居民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由國家發(fā)改委制定。為及時反映天然氣市場價格變動情況,提高 政府定價的透明度,擬建立黃岡市區(qū)居民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當國家調整上游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時,啟動聯動機制。由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聯動公式計算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額,居民各檔用氣價格統(tǒng)一按照調整額調整。調整方案報市政府審定后,對外公布實施,不再舉行聽證。因天然氣經營企業(yè)配氣成本變化,需要對居民用氣銷售價格進行調整時,履行價格聽證程序,并報市政府審定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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