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通化市歷年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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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通化市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通化市歷年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決策部署,提高低收入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吉林省決定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劃分為四個檔次:

第一檔

為長春市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

第二檔

為吉林、松原市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元;

第三檔

為四平、遼源、通化、白山市區(qū)和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撫松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

第四檔

為白城市區(qū)、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和其他縣(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

調整時間從今年10月1日起實施。

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實施后,將加強對企業(yè)執(zhí)行《最低工資規(guī)定》的監(jiān)督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前,吉林省人民政府發(fā)布《關于發(fā)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其中通化市最低工資標準將調整為13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2.5元/小時,執(zhí)行日期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下一個調整日。此次調整距離上次僅兩年,比2013年發(fā)布的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220元提高了160元,漲幅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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