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最低工資調整標準,棗莊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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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莊市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區(qū)(市)人民政府,棗莊高新區(qū)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yè):

根據(jù)《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魯政字〔2016〕117號)精神,確定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F(xiàn)公布如下:

一、調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滕州市、市中區(qū)1550元,薛城區(qū)、山亭區(qū)、嶧城區(qū)、臺兒莊區(qū)13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滕州市、市中區(qū)15.5元,薛城區(qū)、山亭區(qū)、嶧城區(qū)、臺兒莊區(qū)13.9元。

二、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7年6月1日起執(zhí)行,《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棗政字〔2015〕17號)同時廢止。

各區(qū)(市)要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有關規(guī)定的宣傳,通過媒體公布最低工資標準,讓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眾廣為了解;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zhí)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棗莊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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