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曲靖市教育局獲悉,曲靖市招委根據云南省教育廳印發(fā)的云南省初中學學業(yè)水平考試方案(試行)的通知》(云教基[2014]31號)文件規(guī)定,今年出臺了《曲靖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招生實施方案(試行)》,該方案從2016屆初中畢業(yè)生開始實施。新方案主要特點是考試科目和分值較往年有所變化,考試科目由11科增加為13科。
主要變化有:
1.語文、數學、英語等3個學科按卷面實得分100%計入;
2.物理學科按卷面實得分80%計入;
3.化學、體育等2個學科按卷面實得分50%計入;
4.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學、信息技術等5個學科各按卷面實得分為60分以上者計入10分,卷面實得分為60分以下者按卷面實得分10%計入;
5.音樂、美術2個學科考試獲得合格等第及以上者每個學科按5分計入,不合格與補考合格不計分。
以上13個學科計入普通高中錄取滿分總分為600分(不含政策加分)。
高中招生錄取將以上述13個學科學業(yè)水平考試原始成績按以上比例進行折算后的結果作為錄取分數,高中招生因此由往年分數加等級制方式改為分數制錄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