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教師職稱評審條件,教師職稱評定條件新規(guī)定

思而思學網

廣西省教師評職稱條件與相關要求-廣西教育廳

一、申報條件
廣西省教師職稱資格要求

廣西省教師職稱學歷要求
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凡高中教師(包括普高、職高)晉升高一級職務須具有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初中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務須具有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實驗系列晉升高一級職務及小學、幼兒園教師(45周歲以下)晉升小中高教師職務須具有大專畢業(yè)及以上學歷。職教專業(yè)課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務的,根據(jù)省有關文件規(guī)定,須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教育管理專業(yè)人員晉升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根據(jù)浙人!2004〕147號文件精神,須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或是1970年以前大專畢業(yè)的。對于后學歷問題,根據(jù)浙人!2006〕351號文件精神,先參加工作后取得規(guī)定學歷的人員,取得學歷前后的任職時間可以相加計算,達到任職時間要求的,可以申報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資歷要求
1.申報中學高級教師、小中高、教育管理副研究員、高級實驗師職務任職資格,應分別具備聘任中學一級教師、小學高級教師、助理研究員、實驗師職務5年及以上資歷(大學?飘厴I(yè),擔任實驗師職務6年以上)。任職時間計算到職評當年年底(下同)。
2.申報中學一級教師、小學高級教師(幼兒園高級教師)、助理研究員、實驗師職務任職資格,應分別具有聘任中學二級教師、研究實習員、助理實驗師職務4年及以上,小學一級教師職務(幼兒園一級教師)5年及以上資歷(小、幼一級教師申報小、幼高級職務,如系本科學歷,聘任小、幼一級教師職務4年及以上資歷)。
3.大中專院校(wWW.nIUBb.nEt]應屆畢業(yè)生和成人教育畢業(yè)生(包括碩士生、博士生),在教學崗位上工作見習期滿,經考核符合任職條件,可直接初定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具體規(guī)定是:中師畢業(yè),從事小學或幼兒園教學工作滿4年;大專畢業(yè),從事初中、小學或幼兒園教學工作滿3年;本科畢業(yè),從事中小學教學工作滿1年;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人員,可初定為“助理級職務”;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獲得者,從事中學教學滿三年(學歷或學位取得前后從事教學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學歷或學位取得后從事教學工作須滿一年),可初定為“中級職務”;博士學位獲得者可初定“中級職務”。教科研人員初定或評審中小學教師中級職務的須實際從事中小學教學工作滿一年(具有博士學位者除外);評審高級教師職務的須實際從事中小學教學工作滿二年。
初定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由縣教育局審核后,報縣人事局審批;初定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由縣教育局和人事局審核后報市人事局審批。
4.從不同系列專業(yè)技術職務同級轉任到現(xiàn)崗位,應在本崗位工作1年,經考核合格,原任職務年限與現(xiàn)任職務年限可合并計算。
廣西省教師職稱普通話要求
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初定職務或晉升高一級職務的,普通話水平要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在農村任教滿20年現(xiàn)仍在農村任教的教師可放寬到三級甲等。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語文教師要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職教專業(yè)課教師獲得相應專業(yè)(工種)中級及以上技術等級或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指雙師型教師的非教師系列職務),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及以上。實驗系列、教育管理初定或晉升高一級的職務,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及以上。
廣西省教師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凡年齡在45周歲(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實驗系列、教育管理的初定職務應獲得兩個科目(模塊)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晉升中級職務的應獲得三個科目(模塊)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晉升高級職務的,須獲得四個科目(模塊)的全國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合格證書。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
1.國家承認的計算機類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yè)人員;
2.獲得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
3.碩士學位獲得者初定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
4、博士學位獲得者;
5.轉評、兼評專業(yè)技術資格的;
6.經組織選派在援外、援藏、支邊期間;
廣西省教師職稱論文要求
1.凡申報中學一級教師和實驗師職務人員,須參加教育教學研究,并至少提交一篇任現(xiàn)職以來在刊物上發(fā)表或獲獎的教育、教學論文或課件、案例。申報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的可參照執(zhí)行。申報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員的須提交二篇以上任現(xiàn)職以來理論聯(lián)系實際的經驗總結、科研報告或學術論文,或在公開刊物上發(fā)表本專業(yè)的論文,或獲優(yōu)秀論文評選縣級二等獎、市地級三等獎及以上。
2.凡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的,應提交代表本人教科研水平的教育教學論文或科研成果四篇及以上,其中任現(xiàn)職以來的兩篇論文(含科研報告、著作、案例、課件等)內容應與所教學科對口(行政領導、中層干部可有一篇關于教育教學管理方面論文,班主任可有一篇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論文),能反映本人學術知識水平和業(yè)務能力。論文應在公開刊物上發(fā)表,或已獲縣中學專題論文二等獎及以上,或在省、市級論文評選中獲合格論文及以上獎項。據(jù)浙教人〔2007〕71號文件精神,凡申報小學中學高級教師資格的教師提交的論文須已在公開刊物上發(fā)表,或者已獲優(yōu)秀論文評選縣級一等獎、市地級二等獎、省級三等獎。對于長期在農村學校任教(滿20年,目前仍在農村任教)的教師在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時只需提供三篇論文,其中一篇為代表性論文,論文內容應與所教學科對口。申報教育管理副研究員和高級實驗師職務的須提交任現(xiàn)職以來兩篇以上理論聯(lián)系實際,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經驗總結、科研報告或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學術論文,并在公開刊物上發(fā)表或者獲優(yōu)秀論文評選市地級二等獎、省級三等獎以上或有專著。公開發(fā)表的論文必須是當年5月31日以前已發(fā)表的(晉升中學高級及小中高職務的論文要求詳見杭教人〔2007〕16號文件)。論文的鑒定結論任現(xiàn)職期內有效。

3.同級職務轉評的,原為教師(例:高校教師轉中專教師、中專教師轉中學教師等)論文不作要求,不同系列轉評的,論文要求同低一級職務晉升相同。
(九)班主任齡要求
中學教師申報中級職務的,須擔任班主任工作年限2.5年及以上;申報高級職務的,須擔任班主任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小學教師申報小中高職務的,須擔任班主任工作年限7年及以上。中學體、音、美、勞技、計算機教師申報中級職務須擔任班主任工作1年及以上,申報高級職務須擔任班主任工作2年及以上,另外需常年組織、輔導學生體、音、美、科技等課外活動,并達到比照班主任齡的相應年限(下同)。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獲得者,原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系初定的,現(xiàn)申報高級職務須擔任班主任工作四年及以上;博士學位獲得者,原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系初定的,現(xiàn)申報高級職務須擔任班主任工作三年及以上。小學、幼兒園教師晉升高一級職務的班主任齡由各區(qū)、縣(市)另定。從2011年起,凡要求晉升中學高級職務的教師,必須擔任班主任工作年限滿6年及以上(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獲得者,原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系初定的,現(xiàn)申報高級職務須擔任班主任工作五年及以上;博士學位獲得者,原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系初定的,現(xiàn)申報高級職務須擔任班主任工作四年及以上)、晉升小中高職務的教師,必須擔任班主任工作年限滿8年及以上,其中,任現(xiàn)職以來須有一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年限。
擔任四個班及以上的年級組長、八個班及以上的學校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專職團干部,擔任全校專職心理輔導教師和全校住校生生活指導教師的年份,可視作折算擔任班主任齡。任副班主任的,兩年可折算一年班主任齡。任教研組長的三年可折算一年班主任齡。擔任中層及以上干部的可視作班主任齡。同級職務轉評,班主任齡不作要求。
廣西省教師職稱工作量要求
凡要求晉升高一級教師系列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任現(xiàn)職以來要一直上課且工作量足,教育教學效果好。中層以上干部必須兼課,承擔的教學工作量原則上是:中層不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領導不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且近3年累計兼課已滿五個學期,并且截止到申報時仍在兼課。兼任其他工作的教師,工作量不得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廣西省教師職稱教育教學能力及外語考試要求
凡晉升中學一級教師、小學高級教師、實驗師、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員職務者均須參加由教育局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試,教育教學能力考試取得C等及以上成績三年有效(例:2010年取得的合格成績到2012年有效)。對晉升中學高級教師(含小中高)、高級實驗師、教育管理副研究員職務者除進行教育教學能力考試外還將參加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進行的說課與論文答辯。對年齡在40周歲(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人員晉升中學高級教師(含小中高)、高級實驗師、教育管理副研究員,還須參加外語水平的考試。凡參加市教育局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筆試、面試)取得C等及以上成績和晉升中學高級職務外語考試的合格成績三年有效(例:2010年取得的合格成績到2012年有效)。同級職務轉評的也須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外語可以免試:
(1)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榮獲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
(2)曾在國外留學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國內獲得博士學位。
(3)取得外語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的。
(4)在國內取得碩士學位;取得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或按新考試標準成績達到總分的60%以上),申報中專講師任職資格的。
(5)取得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三級以上合格證書的。
(6)通過WSK、GRE、GMT、托福等考試,以及中央有關部委組織的出國留學人員外語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或經組織批準,在國外連續(xù)進修1年以上。
(7)轉評、兼評專業(yè)技術資格。
(8)經組織選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邊期間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的。
(9)機關工作人員調到企事業(yè)單位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首次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的。
(10)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學校(小學、初中、幼兒園)工作的教師。

熱門推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