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方專項計劃招生辦法志愿填報時間分數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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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辦法

1.志愿設置與填報。

定向招生志愿單獨設置,各學校所有本科第一批專業(yè)均允許考生填報。志愿實行“專業(yè)+學!毙问,每個志愿包括一個專業(yè)和一個院校。每個考生可填報30個志愿。考生填報志愿前,須認真仔細查看擬報考專業(yè)、院校的各項具體招生要求,確保本人符合相應條件。如未按相關要求填報而造成不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填報時間與本科第一批提前錄取院校的填報時間相同。

2.資格審核。

志愿填報結束后,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部門對已填報志愿考生進行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投檔錄取。

錄取工作安排在第一批提前錄取最后一天進行。根據各縣(市、區(qū))分科類定向招生計劃,分數從高到低,按考生志愿(專業(yè)+學校)順序檢索,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專業(yè)和院校,即投檔到該專業(yè)該院校。投檔比例為1:1。當批次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錄取,最大降分幅度為20分;仍不足時,剩余計劃轉入另一科類(文科或理科)錄;另一科類生源仍不足的,轉入學校普通計劃錄取。各縣(市、區(qū))錄取人數不超過定向招生計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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