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讓員工工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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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員工工作做到位是每一個管理者都應該思考的問題,只有員工工作做到位,組織的執(zhí)行力才會高,企業(yè)的運行才能更加順暢。下面為大家介紹如何讓員工工作做到位,供參考。

1、能力素質(zhì)條件

對于任何一項工作,僅僅想做好,還遠不能保證能做好。只有被管理者具備做好這一工作的能力素質(zhì),并且又愿意付出努力,這才可能把這一工作做好。這種能力素質(zhì)包括心理特征、知識結(jié)構(gòu)、技能水平和體能狀況四個方面的內(nèi)容。只有這四個方面的實際,完全與所要做的工作相適應,被管理者才有可能做好這一工作。能力素質(zhì)條件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條件,被管理者不具備相應的能力素質(zhì),單有一種美好的主觀愿望是沒有用的。并且這種能力素質(zhì),是一種硬約束,不具備就是不具備。如果沒有充分多的時間讓被管理者通過學習和修煉,提升能力素質(zhì),讓他把要他承擔的工作做好,就是絕對不可能的。

2、熱情耐心條件

這一條件的內(nèi)涵是,只有保證他人在做好工作上具有穩(wěn)定的意志意愿,并持續(xù)不斷地進行努力,才有可能把工作做好。任何一項工作,只要反復的次數(shù)多,延續(xù)的時間長,就會使人的興奮點轉(zhuǎn)移,熱情下降,意志松懈,進而導致放松要求,降低努力程度。這就不免導致本來很容易做好的工作,也難以做好。而現(xiàn)實中的工作一蹴而就的少,不可能像捎手帕一樣簡單、輕松地一次轉(zhuǎn)手就完成了。更多的是不僅要付出不懈的努力,而且還要克服工作中可能出現(xiàn)的種種艱難險阻,甚至還要蒙受挫折。這就必須有不斷的內(nèi)在激勵和外在激勵,維持其熱情耐心,穩(wěn)定其意志指向,使被管理者形成堅忍不拔的毅力。

3、評價標準條件

這一條件的內(nèi)涵是,對做好工作的好的標準,必須事先有明確的界定,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雙方都明確,對這特定工作進行評價判斷的尺度是什么,怎樣才算是好,怎樣是不好,使被管理者有努力的方向和自我評價的依據(jù),使之能自主把握工作的進程。如果沒有事先約定的評價標準,被管理者僅僅通過自己的猜度和想象進行界定,這就不免與上司主管的要求發(fā)生背離,甚至南轅北轍,使本來完全可以做好的工作最終受挫,達不成目的。在現(xiàn)實中,人們總是想當然地假定下屬員工完全明白這個好的評價標準,但往往他們自己也不甚明了。在對下屬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時,總是因為沒有確切的評價標準而發(fā)生考核不準確、不客觀的事。如果是這樣,即使不會影響員工已完成的工作,也會因為考核評價不公正、不公平、不客觀、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他們對下一工作的努力程度。

4、志意愿條件

意志意愿條件的內(nèi)涵是,被管理者只有具有把工作做好的意志動因,在主觀動機上想做好工作,并愿為做好工作付出努力時,才可能把工作做好。這也就要求通過一定的方式,把本來不屬于被管理者所尋求的目標,轉(zhuǎn)化為被管理者希望達成的目標。至少轉(zhuǎn)化成他所尋求的一種間接目標,使他明確地感覺到,做好這個工作也是他自己的意愿。要做好任何一件工作,哪怕是很簡單的工作,就像前面所講的擦桌子一樣,如果做工作的人,沒有想到要做好,也不愿意付出努力,那么,這個工作也就不可能做好。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意志意愿條件是通過他人做好工作的首要條件。

5、方法程序條件。

這一條件的內(nèi)涵是,做工作的人,必須清楚,運用什么樣的方法程序才能圓滿地完成工作。這一條件與能力素質(zhì)條件有聯(lián)系,但不完全相同。能力素質(zhì)條件并不需要對具體工作的方法程序都有全面完整的掌握,而完成具體的工作卻必須明確具體的方法程序,才能保證其效率。被管理者有對應的能力素質(zhì),事事都讓他自己探索,尋求完成工作任務的方法程序,這就必然會降低效率。所以,這一條件要求,做好工作的方法程序,無論崗位員工是否原已把握,都必須事先做出界定。被管理者盡管可以通過改革創(chuàng)新找到更好、更有效率的方法程序,但事先界定的方法程序可起到對他的改革創(chuàng)新效果的約束作用。任何人都可以在做事的方法程序上創(chuàng)新,但必須保證能比事先約定的方法程序投入更少、效率更高。

6、資源支持條件。

這一條件的內(nèi)涵是,做好工作必須具備相應外部資源的支持,其內(nèi)容包括材料場地、設備工具、人員配合等等。這是他人做工作的能力素質(zhì)要求之外的條件。任何一項工作,無論簡單還是復雜,都必須授予對應于做好工作所必需的外部資源的支配、使用權(quán),否則也就不可能做好工作。巧媳婦難為無米之炊,更是難為無鍋、無水之炊。并且授權(quán)提供的外部資源支持,還必須與工作本身的要求相適應,只要任何一點不充分,也都會影響工作的最后質(zhì)量。外部資源條件不具備,或者不充分,這不僅會增加做好工作的困難程度,而且可能直接降低員工做好工作的信心,使之產(chǎn)生挫折感。要讓下屬員工發(fā)揮主觀能動性,但也必須有發(fā)揮主觀能動性的外部條件,沒有外部資源的支持,至少必須給予政策上的支持,政策也是一種資源。

以上六個方面的條件,是一個整體,缺少任何一個方面都不可能通過他人做好工作。在現(xiàn)實中之所以有下屬員工沒有做好的工作,也就是因為作上司主管的,沒有全面完整地為下屬員工創(chuàng)造出做好工作的六個方面的條件。沒有做好工作,其責任應該都在上司主管。所以海爾的80/20原則,強調(diào)下屬員工沒有做好工作,上司主管要承擔80%的責任,其道理也就在此。如果要具體地定義什么是管理的話,為下屬員工做好工作創(chuàng)造出對應的六個方面的條件就是管理。從這個意義上講,下屬員工的工作失誤,上司主管,不僅要承擔80%的責任,而且應該承擔100%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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