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工資計算方法和發(fā)放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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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法工資計算方法和發(fā)放規(guī)定

 勞動法工資計算方法

1、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法定的公休日為 104 天/年,法定節(jié)假日為 11 天, 并按下述規(guī)定方法計算工作時間和加班工資:

A、制度工作時間(不含周末及法定假日)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 天-104 天(休息日)-11 天(法定節(jié)假日)=250 天 季工作日:250 天÷4 季=62.5 天/季 月工作日:250 天÷12 月=20.83 天/月

B、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 8 小時。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 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 天-104 天)÷12 月=21.75 天 C、加班工資的計算: 每天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 (實際工作時間-8 小時)×小時工資×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 ×200%(周末加班工資按 2 倍計算) 法定節(jié)假日的加班工資:日工資×300%(法定假日按 3 倍計算)

2、按上述規(guī)定的工資應為:

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應為:約定的月工資 ÷21.75 天×加班天數

平常加班 12 小時的工資:日工資÷8 小時×12 小時×150% 公休日加班的工資:日工資÷8 小時×13 小時×200%

3、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規(guī)定支付工資,屬于克扣勞動者工資的違法行為, 解決辦法有三:

第一, 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zhí)法監(jiān)察大隊, 他們會依據 《勞 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第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 30 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 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fā) 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勞動仲裁解決(不收費,不用律師),仲裁時, 你可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于裁定,沒有也不要緊,按《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 6 條的規(guī)定,勞動糾紛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 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不用擔心。

【拓展閱讀】

勞動法類假期天數匯總

一、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探親假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第4條規(guī)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三、婚假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guī)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四、喪假

員工休喪假的具體操作可參考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yè)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之法律規(guī)定: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三、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fā),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yè)職工休婚喪假作出具體規(guī)定。

五、產假

《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規(guī)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 15天。”

《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guī)定》其中包括女職工的晚育假明確規(guī)定為128天,配偶晚育的男職工也能享受10天的生育津貼。

六、工傷假

《企業(yè)職工工傷醫(yī)療期規(guī)定》第三條:企業(yè)職工因患病或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y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y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30年以上的為30個月。

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fā)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七、病假

根據《企業(yè)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規(guī)定》(勞部發(fā)[1994]479號)等有關規(guī)定,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的病假假期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y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注意:職工病假期間遇有國家法定節(jié)日(元旦、春節(jié)、勞動節(jié)、國慶節(jié))和公休假星期六、日)時,應算作病假期間病假的待遇:病假在六月內,按連續(xù)工齡的長短發(fā)給工資,不滿2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60%,2—4年的,本人工資的70%,4—6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80%,6—8年,支付本人工資的90%。8年以上者,發(fā)給其100%。停止工作醫(yī)療期超過6個月的,發(fā)給疾病救濟費。連續(xù)工齡不滿一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40%,1—3年者,發(fā)給本人工資50%,3年以上者,發(fā)給本人工資60% 。

八、事假

事假員工因個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請假的可以請事假,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

關于事假的待遇,國家沒有明確規(guī)定,是企業(yè)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在合同中約定,同時在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應有明確規(guī)定的。新勞動法規(guī)定員工請事假每天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0.92天;員工請事假每小時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0.92天/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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