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yè)生需警惕五類合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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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yè)生等勞動者在求職過程中,與用人單位簽訂一份勞動合同是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首要選擇。由于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社會經驗不足,很容易上當受騙,加上部分畢業(yè)生在簽勞動合同的時候沒有仔細看清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專家提醒,畢業(yè)生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要警惕五類合同陷阱。

【口頭用工合同】

這類工作一般由朋友、親戚或熟人介紹,用人單位往往與勞動者只有口頭的意向承諾和約定。這種口頭合同明顯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一旦發(fā)生勞動糾紛,由于沒有書面證據證明雙方的勞動關系,因此會造成維權難。

【押金合同】

個別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勞動者的一些證件、財物等作為抵押條款寫入合同文本當中。這樣一來,如果日后發(fā)生勞動糾紛,勞動者極易惹上官司。

【“性命”合同】

一些提供帶有風險工作的用人單位為了逃避責任,不按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提供勞動保護,并提出“工傷自己負責”等條款。即一旦發(fā)生意外,企業(yè)不承擔任何責任。勞動者如果簽下這類協議,無疑是拿自己的生命當兒戲。

【附加不合理條款的合同】

有些企業(yè)向勞動者提交的合同正文看似很合理,但卻在后面附加了許多不合理的條款。因此,遇到此類合同時,勞動者一定要仔細弄清附加條款的內容,否則一旦簽字認可,日后發(fā)生糾紛容易處于被動地位。

【“包身”合同】

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提出,3年內不得跳槽到同行業(yè)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勞動者人事檔案相要挾。勞動部門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術人員,不涉及商業(yè)秘密,不受這類合同的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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