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奚曉明事件心得體會精選【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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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兩年,人們多關注腐敗官員落馬的官階、數(shù)量乃至腐敗情節(jié)、落馬過程,而對腐敗官員造成損失的挽回、腐敗官員違法處事的糾正、腐敗官員非法繆判案件的改正等結(jié)果注意不多。下面是思而學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關于奚曉明事件心得體會,希望對您有幫助!

關于奚曉明事件心得體會(一)

2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周強強調(diào),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要求,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進一步加強學習型、服務型、創(chuàng)新型機關黨組織建設,堅持從嚴管理隊伍,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思想保障和紀律保障。

周強強調(diào),要堅持典型引路,嚴格管理隊伍,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

要把向先進典型學習活動作為加強人民法院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和黨的建設的重要內(nèi)容,深入開展向鄒碧華同志學習活動,教育、引導廣大干警堅定理想信念,堅持法治信仰,深入踐行,爭當鄒碧華式的好法官好干部。

要廣泛開展警示教育,以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令計劃、蘇榮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作為反面教材,汲取深刻教訓,切實引以為戒,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堅持用“三嚴三實”要求修身用權律己,努力查找不嚴不實問題。

要從奚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切實加強對司法權運行的監(jiān)督制約,把司法權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要深化司法公開,讓司法權運行在陽光下,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司法腐敗無處藏身。要嚴格管理隊伍,堅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jiān)督,對違紀違法行為從嚴懲處,以零容忍態(tài)度懲治司法腐敗,確保法院隊伍的純潔。

關于奚曉明事件心得體會(二)

將枉法的判決作為指導性案例,指導今后的司法審判,其惡劣影響遠非一次不公正的審判所能“企及”的。

據(jù)報道,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涉嫌受賄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jié)后,日前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據(jù)正義網(wǎng)報道,在奚曉明的系列腐敗行為中,有一項頗為引人關注:案號為“(2011)民二終字第76號”的張新明案,雖然被法學界稱為是一次“最荒唐的判決”,但在“學者型法官”奚曉明的運作下,此案居然成為指導性案例。

英國哲學家培根曾說過,“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奚曉明利用手中權力,同個別違法律師、司法掮客、不法商人相互勾結(jié),收受巨額賄賂,干預司法,導致枉法裁判,本來就是“惡果超過十次犯罪”的行為,卻又將枉法的判決作為指導性案例,指導今后的司法審判,其惡劣影響則遠非一次不公正的審判所能企及的。

我國不是實行判例制的國家,但是,依據(jù)憲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的規(guī)定,“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受上級人民法院監(jiān)督”,“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fā)現(xiàn)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因此,最高法院的判決,特別是被作為指導性案例的判決,對各級法院類似案件的判決還是會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尤其是,近年來不斷推進案例指導制度,指導性判例實際上已經(jīng)成為法院適用法律的有益補充,對統(tǒng)一法律適用和裁判尺度,促進司法公正,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

當然,案例指導制度發(fā)揮其應然作用的前提,是被選為指導性案例的判決是絕對經(jīng)得起實踐和法律檢驗的。這種判決在條件成熟時,其核心理念甚至可能成為法律或正式的司法解釋。如果判決本身存在嚴重問題,還成為指導性案例,那么無疑會對案例指導制度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

因此,奚曉明使最荒唐判決變成指導性判例一事,首先讓我們反思現(xiàn)行的指導性案例形成制度。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guī)定》和《〈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guī)定〉實施細則》,一項判決成為指導性案例,主要由各級法院或者最高法院各業(yè)務審判單位推薦,最高法院案例指導工作辦公室對于被推薦的案例審查后認為符合指導性案例要求的,則報請院長或者主管副院長提交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根據(jù)現(xiàn)行規(guī)定,最高法院案例指導工作辦公室以及院長或者主管副院長在指導性案例的形成中發(fā)揮了核心作用,但缺乏相應的公眾參與、專家審查、案件相對人異議等程序。

吸取奚曉明案的教訓,今后,有關方面或許應當進一步完善《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guī)定》等文件,把專家審查、社會公示、利益相關人通知等作為指導性案例形成前的必經(jīng)程序。所有擬提請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指導性案例,都必須先征求國內(nèi)相關領域?qū)<业囊庖姡⒃谧罡叻ㄔ壕W(wǎng)站公示之后,才可將各方意見連同案件判決書等一同提請審判委員會討論。

其次,也要重視發(fā)揮人大的監(jiān)督職責。建議今后出臺相關規(guī)定,各級法院在提出向最高法院案例指導工作辦公室推薦指導性案例前,應當先行征求同級人大常委會的意見,并將相關的意見一同上報。最高法院應當定期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案例指導制度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相關工作機構(gòu)也應當加強和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的溝通交流,從而使全國人大能夠掌握案例指導制度實施的相關情況。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也應當通過各種渠道,了解社會各界對已經(jīng)發(fā)布的指導性案例的意見,必要時,還可以依法啟動相應的監(jiān)督程序。

關于奚曉明事件心得體會(三)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jīng)審查決定,依法對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被調(diào)查處理,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長,身上肩負著重要的職責,本應該是模范遵法守法,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但是奚曉明卻反其道而行之,為了一己之私利,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紀,貪贓枉法,最后被懲處,實在是罪有應得。說明任何人都沒有超越黨紀國法的特權,不管是什么樣的人,只要是違反了黨紀國法,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黨員干部心中一定要敬畏黨紀國法。權力越大,意味著風險越大、責任也越大。奚曉明案件警示我們,重點崗位人員要始終保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心態(tài),要對黨紀國法常懷敬畏之心,時時警醒自己、處處約束自己,自覺成為嚴守法紀的表率。奚曉明雖然身處高位,但是他卻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把手中的權力當作牟利的工具,完全喪失了一名共產(chǎn)黨員的信念。

很多如同奚曉明一樣的高級領導干部,當初的時候,也都是經(jīng)過多年的努力奮斗,才走上現(xiàn)在的崗位的,也曾給社會給人民做出了一定的貢獻?墒侨绻幻h員干部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甚至做出了違法亂紀的事情,就一定會接受法律和人民的審判。希望奚曉明的案件,能夠讓更多的領導干部警醒,時刻把握好自己,正確運用手中的權力,珍惜現(xiàn)在所擁有的一切。

要從奚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切實加強對司法權運行的監(jiān)督制約,把司法權關進制度的籠子里。要深化司法公開,讓司法權運行在陽光下,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司法腐敗無處藏身。要嚴格管理隊伍,堅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jiān)督,對違紀違法行為從嚴懲處,以零容忍態(tài)度懲治司法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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