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證怠證為官不為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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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證怠證為官不為心得體會2016【1】

為認真貫徹落實沐川縣人民政府《關于全縣政府系統(tǒng)在“庸懶散浮拖”問題專項整治中嚴肅整治“為官不為”問題的通知》(沐府辦函〔2015〕1號) 文件精神和相關要求,我鄉(xiāng)根據(jù)縣委、縣政府統(tǒng)一安排部署,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及“庸懶散浮拖”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的階段性成果,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持續(xù)深入推進作風建設,在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和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tài)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強化學習教育,提高思想認識

為認真貫徹落實“為官不為”問題整治工作要求,我鄉(xiāng)組織機關全體干部、村組干部召開了專題工作會議,學習傳達了文件精神,結合我鄉(xiāng)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情況及“庸懶散浮拖”專項整治工作成效,黨政主要領導帶頭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為官不為”問題,并剖析問題原因及思想根源,帶頭切實整改,提高了全體干部職工深化作風整治的思想認識。組織學習了《關于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在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精神及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力戒“為官不為”的相關講話精神,重溫了服務基層的優(yōu)秀共產(chǎn)黨員先進典型事跡,引導機關干部、村組干部樹立起忠誠履職、勇于擔當、奮發(fā)有為的政績觀念,增強了黨員干部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意識,強化了黨員干部規(guī)范從政行為、深化作風建設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加強組織領導,自查自糾整治

為確保“為官不為”問題整治工作取得實質(zhì)成效,我鄉(xiāng)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副書記為副組長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督促開展自查自糾整治,由鄉(xiāng)紀委牽頭,對照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清單,對照“庸懶散浮拖”問題專項整治整改清單,對照農(nóng)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全面梳理排查我鄉(xiāng)在“為官不為”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查擺干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進取意識淡化、業(yè)務工作不熟悉、工作推諉扯皮等“不想為”、“不會為”、“慢作為”問題,分類列出問題整改清單和整改時限,堅持邊查邊糾邊改。黨政主要領導帶頭重溫了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個人對照檢查材料,以再次進行一次思想洗禮為目標,對自身存在的問題進行再自省、再剖析、再整改,進一步提高了思想認識和整改自覺。充分運用度村干部勤廉雙述、百姓評村干部活動成果,對民主評議結果較差的村、組干部共計7人次進行誡勉談話,從思想認識、工作成效及作風建設等多方面進行批評教育,不斷強化農(nóng)村基層黨組織隊伍建設。

三、加強督促檢查,構建長效機制

為扎實推進正風肅紀各項工作,不斷深化作風建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落實鄉(xiāng)紀委具體負責,在全鄉(xiāng)范圍內(nèi)深入開展督促檢查,暢通信訪舉報途徑,及時收集反饋農(nóng)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為官不為”問題,及時處理發(fā)現(xiàn)的苗頭性問題,力爭將黨員干部的作風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加大明察暗訪力度,重點加強對便民服務中心及村級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著力解決在直接聯(lián)系服務農(nóng)民群眾工作中出現(xiàn)的作風庸懶、敷衍應付致使工作執(zhí)行落實不到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行為。結合我鄉(xiāng)近期開展作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的實質(zhì)成效,由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完成了包括《海云鄉(xiāng)便民服務代辦制度》、《海云鄉(xiāng)投訴舉報制度》等在內(nèi)的5項制度規(guī)定,力爭從源頭上治理“為官不為”問題,努力構建作風建設長效機制。

通過這次系統(tǒng)地“為官不為”問題整治工作,全鄉(xiāng)干部職工的思想認識得到進一步提高,宗旨意識和群眾觀念得到了進一步深化,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鄉(xiāng)將持續(xù)強化正風肅紀工作,以這次開展“為官不為”問題整治工作為契機,不斷強化干部人事監(jiān)督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著力培養(yǎng)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隊伍,以優(yōu)良的黨風政風促進我鄉(xiāng)農(nóng)村經(jīng)濟和社會事業(yè)的全面進步。

懶證怠證為官不為心得體會2016【2】

李克強總理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的《政府工作報告》,針對少數(shù)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為官不為,在其位不謀其政,該辦的事不辦”的現(xiàn)象,明確要求“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大力整治為官不為、懶政怠政,是當前政府自身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充分認識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危害。多年來,人們對以權謀私的貪官恨之入骨,但對庸官、懶官往往不以為然。豈不知,庸官懶政的社會危害性并不亞于腐敗。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直接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影響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他們在崗卻不在狀態(tài),在位卻不謀公事,拿錢不干事、當官不作為。他們“混”字當頭,尸位素餐,碌碌無為; 墨守成規(guī),故步自封;和尚撞鐘,得過且過;推諉扯皮,效能低下。以前是“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如今,“門好進了、臉好看了,就是不辦事”。政府該辦的事不辦,群眾利益能不受到損害嗎?長此以往,群眾對這些庸官懶官會從不滿到心生怨恨,從怨恨個別干部到怨恨政府,必將極大地影響政府的公信力。

加強思想教育,增強干部的責任意識,遠離懶惰。有學者說,懶惰是人的本性。這個判斷正確與否可以討論,但它不能作為政府官員懶惰的根據(jù)。古人曰:“為官避事平生恥”。我們的政府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決定了政府干部必須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勤奮工作,追求卓越、追求效率、追求效益,決不能因為自己的懶惰,辜負人民期望,放棄政府責任。必須明白,別人可以懶,政府干部不能懶。各級政府機關必須加強對干部的教育,增強其責任意識。有了責任心、責任感,就有了克服懶惰、保持勤政的內(nèi)在動力。

加強效能監(jiān)察,督促干部遠離懶惰。效能監(jiān)察是監(jiān)察機關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府的決定、命令,對公職人員履行法定職責及行政效率、效果、效益等情況進行的監(jiān)察活動。認真開展效能監(jiān)察,有利于規(guī)范行政行為,推動機關工作人員作風轉(zhuǎn)變,提高行政效率,有效實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是治懶的有效手段。效能監(jiān)察,可以是某個決策環(huán)節(jié)、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監(jiān)督環(huán)節(jié)的專項監(jiān)察,也可以是針對某個方面的問題進行的全方位監(jiān)察。為了使效能監(jiān)察更加有效,必須緊緊依靠群眾,實行政務公開,積極受理群眾的效能投訴,完善效能投訴機制;堅持進行科學的效能考核,對干部的工作成績作出客觀評價;加快推進電子政務,根據(jù)不同部門和行業(yè)特點,健全和完善公開承諾、限時辦結等制度;加強各監(jiān)督主體間的協(xié)調(diào)配合,努力形成效能監(jiān)察的整體合力,鞭策干部不懶不庸。

加強依法問責,使為官不為者及時受到相應責罰。實行政府干部問責,是增強干部責任意識、提高領導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來,中央領導同志一再強調(diào),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違法要追究。應根據(jù)新形勢下整治懶政怠政的要求,健全政府干部責任追究的法律制度體系。通過嚴格執(zhí)法,真正使法律制度規(guī)定成為“燒紅的火爐”,碰不得;使有為官不為、懶政怠政行為的干部引以為戒。當前在實行領導干部問責方面的主要問題是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必須遵循中央《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guī)定》所確定的原則,對干部嚴格管理、嚴格監(jiān)督,做到權責一致、懲教結合,寓教于懲、以懲施教,切實把懲處和防范、治標和治本有機結合起來,用好問責這把治懶的利劍。

貫徹優(yōu)勝劣汰的干部選任原則,重用德才兼?zhèn)、忠于職守、勇于負責的干部,及時清除庸官懶官。領導上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歷來對官場風氣起著導向作用。如果一個地方、一個單位堅持提拔重用敢于負責、勤奮工作的人,那么庸、懶之風就刮不起來,反之,庸官懶官就會順勢而生。因此,必須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促進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全干部退出機制,切實解決庸、懶干部不能下、不能出的問題。總之,要通過改革和強有力的干部管理,讓貪官、庸官、懶官、昏官無路可走,而讓那些為國為民盡心竭力的德才兼?zhèn)湔咴诠芾韲业牡缆飞蠒承袩o阻。

懶證怠證為官不為心得體會2016【3】

據(jù)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消息,2015年,河南省圍繞解決“不敢為”“不會為”“不想為”突出問題,統(tǒng)籌安排部署,落實“兩個責任”,聚焦九大領域,深入開展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專項治理活動。專項治理期間,全省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共處理2537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996人,政紀處分602人,組織處理473人,其他處理451人;共承辦國務院懶政怠政問責事項3批22起,問責108人。

中央對于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情況的整治從未停止過,一件件典型案例,一個個被問責的事例,都體現(xiàn)出中央對為官不為、懶政、庸政、怠政的官員絕不手軟,堅決嚴懲“不貪不占,啥也不干”“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只要不出事就行”“平平安安就可以占位子,舒舒服服就可以領票子,庸庸碌碌就可以混日子”的官員。

官員們“懶政”“庸政”“怠政”的危害性,并不比貪腐小!皯姓薄坝拐薄暗≌,不僅助長了“官員不作為”的風氣,還與“能上能下”的現(xiàn)實要求相悖。曾強調(diào),“我們做人一世,為官一任,要有肝膽,要有擔當精神,應該對‘為官不為’感到羞恥”。李克強總理也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這就是說,對“為官不為”施加懲戒,已經(jīng)自上而下達成共識。

為此應該對“懶政”“庸政”“怠政”“不作為的干部”該問責的要問責,該“挪位子”的要“挪位子”;要問責到人,打到痛處,采取有效措施,不護短不遮丑;還要從制度設置本身去進行完善,如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升級官員考核機制,禁止“無為官員”的誕生;同時還需將處罰無為官員上升到法律的層面,確保制度執(zhí)行的剛性。讓處罰懶政不作為官員成為一種制度常態(tài),對懶政怠政為官不為的開刀,是對群眾的交代,也是對國家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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