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區(qū)六年級區(qū)級三好學生評選條件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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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熱心家長分享了海淀區(qū)六年級區(qū)級三好學生評選條件及方法,供六年級家長參考。

一、評選條件

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的情感。模范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積極參加綜合實踐活動和公益活動,表現突出。品德行為表現獲得同學、教師、家長和社區(qū)好評。學習興趣廣泛,初步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善于提問,樂于探索,語數英三個學科學年總評成績優(yōu)秀,其他學科學年總評成績優(yōu)良。積極參加文體活動,有良好的生活習慣。身心健康,開朗樂群、不怕困難。體育課成績優(yōu)良并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良好等級(體質測試成績75分及以上)。殘疾學生(須持有中華殘疾人聯(lián)合會核發(fā)的殘疾證)能努力參加力所能及的體育鍛煉。

二、評選辦法

1、小學區(qū)級“三好學生”從六年級學生中產生。符合評選條件的學生可以自薦或由老師及同學推薦作為候選人。在本市借讀的外地學生享有同樣的參評權。

2、學生在班主任的組織下對候選人投票,當場公布投票結果。并將投票情況上報學校教育教學處。

3、學校教育教學處負責征求任課教師意見,并將意見綜合后報送學校校務會。

4、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區(qū)級“三好學生”評選的重要依據之一,學校校務會要在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基礎上,結合學生和教師的意見,最終確定推薦人選,并在校內顯著位置公示三天。

希望家長督促學生,依照評選條件,公平、公正地參與區(qū)級“三好學生”的評選推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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