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離婚手續(xù)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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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題文章為大家提供辦理離婚證的辦理條件,材料,流程等相關信息,大家可參照本文內容前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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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1、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依法頒發(fā)的結婚證;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是本轄區(qū)內的常住戶口;

4、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轄區(qū)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5、當事人持有離婚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辦理材料

1、有效的常住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本人情況一致。須注為“已婚”);

2、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結婚證;

4、自愿離婚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

5、雙方當事人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張。

辦理流程

1、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監(jiān)誓并簽名。

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guī)范、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青秀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南寧市青秀區(qū)茅橋路18號(南寧市水泥廠安置回建綜合住宅樓ABC棟)

聯系電話:5560996

查看更多婚姻登記處>>南寧各區(qū)縣婚姻登記處電話地址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費用

工本費9元(如需拍照另收費用)

辦理時限

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fā)放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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