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哪些離休干部享受地廳級單、雙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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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休老干部享受優(yōu)惠生活待遇?一起了解下。

一、哪些離休干部可以享受地廳級單項待遇?哪些離休干部可以享受地廳級雙項待遇?它的依據(jù)是什么?

答:根據(jù)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zhuǎn)發(fā)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guān)于提高部分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干部生活待遇的意見》(云辦發(fā)【1989】40號)文件規(guī)定:

(一)1949年9月30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離休前擔任過正、副縣處級職務(wù),1985年工資套改前執(zhí)行非國家行政工資標準,其標準工資額已經(jīng)達到或高于當?shù)貒倚姓募壍母刹,離休后可以享受副地廳級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干部,離休后可以享受副地廳級干部的單項待遇:

1、1945年9月2日以前(抗日戰(zhàn)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離休前擔任過正、副縣處級職務(wù),1985年工資套改前為國家行政十五級(含1986年落實政策按中組部、勞動人事部等五部組通字【1986】45號和省委組織部、省勞動人事廳云組發(fā)【1986】47號文件升級后達到國家行政十五級,下同)的干部。

2、1949年9月30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離休前擔任過正縣處級職務(wù),1985年工資套改前為國家行政十五級的干部。

3、1945年9月2日以前(抗日戰(zhàn)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離休前擔任過副縣處級職務(wù);1949年9月30日以前(解放戰(zhàn)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離休前擔任過正縣處級職務(wù),1985年工資套改前執(zhí)行非國家行政工資標準,其標準工資額已經(jīng)達到或高于當?shù)貒倚姓寮壍母刹俊?/p>

(三)雖具備以上條件的干部,但屬于因犯錯誤受降職、撤職及其以上處分后未重新?lián)紊鲜雎殑?wù)的人,不得享受副地廳級單項待遇;受其他處分不滿一年的也不得提高待遇。

(四)享受副地廳級單項待遇的干部可以享受醫(yī)療、交通費待遇。住房問題應根據(jù)其單位條件而定,有條件的可給予適當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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