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產假工資發(fā)放標準不低于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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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況2024年太原產假工資發(fā)放標準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基數/30天)*法定產(休)假天數;參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成立不滿1年的標準為單位成立之日起至發(fā)放生育津貼前所在單位月平均繳費基數/職工人數作為生育津貼的計發(fā)基數。太原產假工資發(fā)放標準2024不低于多少錢呢?小編為您搜集了相關信息,可供您參考!

一、2024年太原產假工資發(fā)放標準

(一)正常情況

標準=(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基數/30天)*法定產(休)假天數

(二)參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成立不滿1年的

標準=單位成立之日起至發(fā)放生育津貼前所在單位月平均繳費基數/職工人數作為生育津貼的計發(fā)基數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fā)。保胎假是由醫(y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fā)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fā)。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guī)法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fā)工資標準的八成發(fā)。

第三、產假,生育津貼。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tǒng)籌的地區(qū),支付標準按本企業(yè)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tǒng)籌的地區(qū),生育津貼由本企業(yè)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懷孕分娩本就是人生大事,相應的方案和法定就會減少產婦的心理壓力,能夠更大程度的保證了職工的生活和工資。只要是符合有關法定的產假,都是可以安心享受的。并且擁有生育保險的職工,享受的福利待遇更好。

二、太原產假工資發(fā)放方式

太原產假期間工資發(fā)放情況

休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根據《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四條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guī)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婦女就業(yè)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yè)的婦女提供就業(yè)服務。

三、太原最新產假規(guī)定

正常產假:98天(符合規(guī)定可延長60天)

最高:158天

根據《山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規(guī)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九十八日,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十五日;

2、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日;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日;

4、符合《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延長產假六十日,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日。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流產:

1、女職工懷孕不滿三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十五日;

2、滿三個月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三十日;

3、滿四個月不滿七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四十二日;

4、滿七個月引產,符合國家生育規(guī)定的,享受產假九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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