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基數狂漲底層民眾不堪重負

思而思學網

 一則報道非常惹人注目,該報記者發(fā)現,全國已有天津、重慶、福建、江西等地執(zhí)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標準,都在漲。而這樣的社保繳費基數,加重的是窮人負擔。

社保繳費基數對低收入者至關重要

社保繳費基數漲了,低收入人群的繳費占工資比例也大大提升

社保繳費基數是一道坎,一般而言,它有兩個標準,最高標準與最低標準。如果一個人的工資是在最高和最低標準之間,則按照自己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乘以繳費率來繳費;倘若一個人的工資大于最高標準,則按照最高標準來繳費,多出部分不繳錢;更關鍵的是,如果一個人的工資是低于最低標準的,那么得按照最低標準來繳錢。比如說,天津剛剛公布的最低標準是2812元,而天津目前的最低工資是1680元,這意味著收入在1680元——2812元這個工資區(qū)間的人群都得按照2812元乘以繳費率來算應該上繳的費用,而不是以他們的實際工資作為基數。用2500元來舉例,拿這個工資的人,應該上繳的個人賬戶養(yǎng)老金為225元(2812×8%),相當于自己工資的9%。而如果一個人工資是2000元,上繳的同樣是225元,光是上繳到個人賬戶的養(yǎng)老金就會占到自己工資的11.25%。要知道,這還僅僅是從工資里扣到的個人賬戶里的錢。大家還需要承擔的醫(yī)保、失業(yè)、工傷等等其它社保項目,都是以這個基數來算。甚至,很多地方要求,企業(yè)交的那部分也是以社保繳費基數為基礎。羊毛出在羊身上,企業(yè)的負擔重了,自然員工的薪酬福利很可能會小,甚至有的效益不好的企業(yè)還會千方百計逃費。

基數上調對于低收入人群的影響非常明顯,意味著要交出更多的工資

經過上面的計算,可以看出,社保繳費標準對于低收入者的影響十分大,并且收入越是低下負擔越重。

令人震驚的是,多地在制定這個關于民生的基數時都存在致命缺陷

社保繳費基數是以本地的平均工資為參考,跟隨其一起年年瘋漲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一般都是以平均工資為標準的,這樣做的依據是《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勞辦發(fā)[1997]116號)。該辦法規(guī)定,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fā)養(yǎng)老金的基數。以平均工資為參考的基數對于單位繳費同樣意義重大。盡管根據有關文件,企業(yè)要繳納的社保費用是以企業(yè)工資總額的20%來做計算的。然而很多地方在實際操作中,還是以個人賬戶的辦法來約束企業(yè),要求企業(yè)繳納的時候,同樣參考最高和最低基數標準。除了養(yǎng)老保險這個重頭戲之外,多地的醫(yī)保、失業(yè)等其他四保也是以這個基數為參考標準。

這些年來,各地統計下來的平均工資幾乎都在漲漲漲,這意味著社保上繳標準也以超過10%的漲幅每年漲不停。

可是,這個平均工資非常不靠譜,甚至公務員工資也包括在內計算

那么,這個平均工資是怎么來統計的呢?關于中國平均工資的統計問題早就有很多質疑了,不少人感慨自己“被平均”,拖了后腿。比如,在2008年,國家統計局發(fā)布了一個數據——“在今年上半年全國城鎮(zhèn)單位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是12964塊錢,比去年同期增長了18%。”當時,央視《新聞1+1》做了一期節(jié)目,請來了人大統計學院院長金勇進解讀。金院長說,實際上平均工資是把所有的不同行業(yè)、不同部門、不同地區(qū)求一個平均數。而他猜測之所以有這個18%,很可能是公務員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最近一兩年工資大幅上調的結果。

2010年11月,安徽一位名叫余永發(fā)的人大代表發(fā)表了名為《關于讓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更加符合困難企業(yè)和低收入群體實際狀況的建議》的來信。信中指出,“據了解,我省現行在崗職工人均工資的統計對象,是指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職工,但不包括個體和私營企業(yè)在內。由此,一方面,收入較低的個體和私營企業(yè)職工被剔除在外,另一方面,收入較高且未執(zhí)行統一社保政策的機關、事業(yè)單位職工卻列在其中!边@就無比奇怪了,個體和私營企業(yè)職工要繳納社保,他們自己的工資卻不能作為平均工資的基數進行計算;機關單位的人在養(yǎng)老金并軌前不用繳納社保,他們的工資卻常年作為參照物之一。毫無疑問,影響最大的是低收入人群,他們的工資離這個平均工資為參考的基數差很遠,而平均工資跑得越快,他們要交的錢越多,負擔越重。

采用不同的平均工資統計口徑,對社保繳費影響也很大

如此不靠譜的參考早該變革,社保全國統籌是希望

現行的平均工資參考標準被全國絕大部分地方奉為圭臬,為收費,花樣百出

以現行平均工資作為參考標準,是全國絕大多數地方的做法。為此產生了諸多怪像:平均工資是上一年的平均工資,所以多地都以1月1日為起點來收費。但是由于各地統計平均工資的速度不一,采取的辦法也不同——有的像天津這樣,一開年就公布平均工資,并以此為參考;更多如北京等地,等到年中公布新基數的時候,要求參保人員把上半年的錢都給補齊;還有的更絕,自己預估一個數出來先收著,如湖南,在年初公布的時候,基數直接比上年上浮10%。面對各種門檻,對于被動的參保者,尤其是低收入者來說,倘若有個什么工作變故,借錢也得先交上,因為超過了一定期限,還會被“罰款”——交上利息和滯納金。

不能為了“甩包袱”犧牲低收入者的利益,大家的社保負擔太重了

也有地方在低收入人群的社保上,不玩“平均工資”這一套,而是以最低工資來說話。這個地方是深圳。深圳的社;鶖迪孪奘1808元,這個數字也是深圳的最低工資。為什么深圳會這么做呢?這是因為深圳作為一個新興城市,繳社保的人多,但是“吃社!钡娜松,沒有什么負擔。而對于很多地方來說,每年的收上來的費用都得拿來發(fā),甚至統籌賬戶不夠,還要從個人賬戶里挪用(所謂的養(yǎng)老金空賬),自然有動力想盡辦法收。最后造成的結果是大家的社保繳費負擔太重了,低收入者尤其不堪重負。難怪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的聯組會議上,國務院副總理馬凱在回答委員詢問時直言,現在的養(yǎng)老保險繳費水平確實偏高,“五險一金”已經占到工資總額的40%到50%。

今日話題的專題《推遲退休年齡必然成眾矢之的》里引用過這么一個數據:根據清華大學白重恩教授的測算,中國五項社會保險法定繳費之和相當于工資水平的40%,有的地區(qū)甚至達到50%;我國的社保繳費率在全球181個國家中排名第一,約為“金磚四國”其他三國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歐五國的3倍,是G7國家的2.8倍,是東亞鄰國的4.6倍。

如此高的繳費水平,真的需要減負了。

社保全國統籌是卸下低收入者重負的希望,優(yōu)先需要放棄不靠譜的平均工資參照標準

養(yǎng)老金的全國統籌是目前社保制度改革的大方向,據人社部方面透露,目前養(yǎng)老保險全國統籌的方向已經確定,在具體方案的設計上,重點是統一確定繳費的基數和費率。這是一個好事情。那么,到底應該怎么來統籌基數?可參照的例子有很多:

首先,繳費基數多是以本人的工資為參考,而不是平均工資。我國的社保參考對象之一的智利,雇主每月將雇員的繳費(工資的10%)從工資中扣除,并存入雇員選擇的個人賬戶中去。參保成員可以在10%的基礎上自愿附加繳費。日本的模式則分得很細,國民年金作為基礎覆蓋全國,按照行業(yè)的不同,又分了很多種年金,雇主和雇員的繳費比例對半開,如,國家公務員按照薪金總額的18.39%繳納保險費,私立學校教職員工按照薪金總額的13.3%繳納保險費,國家煙草行業(yè)職工按照薪金總額的19%繳納保險費。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必須要考慮公平,照顧弱勢群體,這一點德國的社保體系做得很好。除了也是以工資作為繳費參考而外,德國的規(guī)定是,對于月工資低于400歐元的雇員,其雇主必須承擔全部五項保險的保費。

德國的社保繳費照顧了低收入者的利益,兼顧公平

總之,以平均工資為參考標準,實在是少見,尤其對于低收入群體來說,是雪上加霜。而如美國經濟學家阿瑟·奧肯在《平等與效率:重大選擇》的一段文字,“在平等中注入一些合理性,在效率中注入一些人道”,確實應該有所變革,照顧到低收入群體,改變制度性不公。

結語

低收入者在被平均的工資下,承擔著比一般人還要沉重的社保負擔。好在,全國性的社保統籌曙光在望,的確應該改改了。


熱門推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