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縣考試招生機構、后方基地教育處:
現將《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填報志愿表設置及志愿信息輸入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按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填報志愿表設置及志愿信息輸入辦法
2. 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各批次考生志愿表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4月18日
附件1:
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填報志愿表設置及志愿信息輸入辦法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志愿表(以下簡稱高考志愿表)是考生表達報考意愿、招生部門網上投放考生檔案和高校錄取新生的基本依據。
由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實行網上錄取,整個招生過程不流轉紙質檔案材料。因此,考生報考普通高等學校不僅要填寫紙質高考志愿表,還必須把高考志愿表信息準確無誤地進行網上填報,并確認兩者一致。
高考志愿表填報辦法如下:
一、高考志愿表設置
根據上海市教委《關于做好上海市普通高?荚囌猩ぷ鞯耐ㄖ罚涛瘜W〔2016〕24號)文件精神,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批次按錄取先后順序設置如下:
1.“綜合評價”批;
2.零志愿批(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
3.本科藝體批和本科提前批;
4.“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
5.“特殊類型”招生;
6.本科普通批;
7.全部高職(?)批[含高職(?疲┧圀w批、高職(?疲┨崆芭透呗殻▽?疲┢胀ㄅ鷀。
其中“綜合評價”批、“特殊類型”招生(除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外)、本科普通批、高職(專科)普通批均按平行志愿投檔,其余批次按順序志愿投檔。
對于本科普通批和高職(專科)普通批中投檔錄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將分別進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所填報的院校按平行志愿投檔。
高考志愿表按照本科和高職(?疲┑恼猩浫∨卧O置,每個招生錄取批次均設置若干院校志愿和相應院校的專業(yè)志愿,同時還設置“愿否專業(yè)調劑”選項和“愿否走讀”選項。
“愿否專業(yè)調劑”選項:是指考生若未被這個學校填報的專業(yè)錄取,是否愿意接受該校在本市招生的本批次、同科類的其他專業(yè)中調劑錄取!霸阜駥I(yè)調劑”選項可填寫數字:“1”表示全愿意、“2”表示全不愿意、“3”表示除中外合作專業(yè)(收費高的專業(yè))外其他愿意、“4”表示除醫(yī)科外其他愿意、“5” 表示除農科外其他愿意(注:3、4、5三項可以并列填寫)。
“愿否走讀”選項:可填寫數字:“1”表示愿意、“2”表示不愿意。凡招收走讀生的院校(專業(yè)),均在招生專業(yè)目錄中的相關欄目內注明(未注明的均為住讀)。如考生需走讀,可在入學后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填報有走讀要求院校(專業(yè))的考生應考慮自己的居住地區(qū)、交通條件以及其他是否具備自行解決住宿條件等情況后再選填。
二、高考志愿表填報內容
考生根據本人意愿和實際情況,可以全部填寫或部分填寫招生批次及院校、專業(yè)志愿。
1.“綜合評價”批
獲得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和上海大學的“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入圍資格、且高考成績達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選擇填報其中2個平行的院校志愿,并根據相關院校公布的“綜合評價”批專業(yè),每所院校中選擇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yè)和1個“愿否專業(yè)調劑”的選項。
未填報該批次志愿或未被該批次志愿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面所填報志愿院校的投檔錄取。
2.零志愿批(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
該批次設有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兩所院校,考生可選擇填報其中1個院校志愿,并根據院校公布的專業(yè),選擇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yè)和1個“愿否專業(yè)調劑”的選項。
未填報該批次志愿或未被該批次志愿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面所填報志愿院校的投檔錄取。
3.本科藝體批和本科提前批
本科藝體批含藝術類和體育類本科專業(yè),分為兩個批次,考生可在每個批次填報2個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填報藝術類本科專業(yè)志愿,必須持有填報該藝術類本科專業(yè)相應的考試合格證或符合相應的專業(yè)要求;填報體育類本科專業(yè)志愿,體育類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必須在合格線以上。藝術類、體育類本科專業(yè)招生要求詳見相關招生學校的招生章程。
本科提前批是指列為提前批招生的軍事公安類、師范類、小語種等本科專業(yè),考生可填報2個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考生可根據相關院校公布的專業(yè),每所院校選擇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yè)和1個“愿否專業(yè)調劑”和1 個“愿否走讀”的選項。
根據有關規(guī)定,本科藝體批和本科提前批同時錄取,兩者不能兼報。
未填報該批次志愿或未被該批次志愿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面所填報志愿院校的投檔錄取。
4.“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
符合市教委規(guī)定的本市農村戶籍的考生才能填報該批次志愿,符合資格的考生可填報4個非平行的院校志愿,并可根據相關院校公布的專業(yè),每所院校選擇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yè)和1個“愿否專業(yè)調劑”和1 個“愿否走讀”的選項。凡填報了“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志愿,且文化考試成績不低于本科批次控制線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計劃擇優(yōu)錄取。
未填報該批次志愿或未被該批次志愿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面所填報志愿院校的投檔錄取。
5.“特殊類型”招生
獲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團員、高水平運動隊隊員、清華大學“領軍人才選拔”和北京大學“博雅人才培養(yǎng)計劃”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可在高考成績公布后填報“特殊類型”招生院校志愿。
獲得“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可選擇填報1個“清華北大特殊類型”院校志愿、3個平行的“本科普通批特殊類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yè)和1個“愿否專業(yè)調劑”的選項。入選資格考生可根據與相關院校的協(xié)議,填報相關專業(yè)志愿!疤厥忸愋汀辟Y格考生均在院校所在的相應招生批次投檔錄取。
未填報該批次志愿或未被該批次志愿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面所填報志愿院校的投檔錄取。
6.本科普通批
本科普通批設置10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yè)志愿、1個“愿否專業(yè)調劑”和1個“愿否走讀”的選項。
投檔錄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將進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設10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報3個專業(yè)志愿。
7.全部高職(?)批
該批次高考志愿表分為:高職(?)藝體批、高職(專科)提前批、高職(?)普通批。
高職(?)藝體批:可填報4個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高職(?)提前批:可填報2個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高職(?)普通批:可填報8個平行的院校志愿。
每個院校志愿中均設置6個專業(yè)志愿、1個“愿否專業(yè)調劑”和1個“愿否走讀”的選項。
根據有關規(guī)定,高職(?)藝體批和高職(?)提前批同時錄取,兩者不能兼報。
高職(?)普通批投檔錄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將進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院校個數不限,每所院校可填報3個專業(yè)志愿,征求志愿填報院校按平行志愿投檔。
三、高考志愿表填報時間
高考志愿表填報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填報本科志愿(分三次進行);第二階段是本科錄取結束后填報全部高職(?)志愿。
1.第一階段志愿填報
(1)5月20日至25日
a.填報零志愿批(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志愿;
b.填報本科藝體批和本科提前批志愿;
c.填報“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志愿;
d.填報本科普通批志愿。
(2)6月24日至26日
填報“綜合評價”批志愿。
(3)6月28日至30日
填報“特殊類型”招生志愿。
2.第二階段志愿填報
8月上旬填報全部高職(專科)志愿。
四、高考志愿表填報要求
高考志愿表不僅僅表達考生所選報的院校和專業(yè),更是考生志向、愿望、愛好、個性和能力等因素的綜合反映,每個考生應把個人志愿同國家的需要結合起來,積極報考師范、農林、水利、地礦、石油、軍事等院校和外省市高校。
高考志愿表也是考生與院校之間的一種雙向選擇,考生根據自己的基本條件、對高校的了解和學科的認識以及相關規(guī)定,慎重填報院校和專業(yè);各高校又以考生填報的志愿為其錄取的基本依據,從眾多的報考者中擇優(yōu)選拔符合條件的新生。因此,合理填報志愿對于考生來說意義重大,各區(qū)縣招考機構和中學也要加強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指導。
1.本市高考分文史類和理工類,共設六個科目組。
文史類:第1科目組[語文、數學、外語、政治];
第2科目組[語文、數學、外語、歷史];
第3科目組[語文、數學、外語、地理]。
理工類:第4科目組[語文、數學、外語、物理];
第5科目組[語文、數學、外語、化學];
第6科目組[語文、數學、外語、生命科學]。
語文、數學、外語以外的一門相關科目考試成績按文史類和理工類分別作分數調整,招生錄取時文史類、理工類各相關科目組的考生同等對待。
2.凡填報本科志愿的考生,需參加四門文化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和相關科目)考試;只填報高職(?)志愿的考生,需參加三門文化科目(語文、數學、外語)考試。
3.考生可通過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對相關專業(yè)的科目組設置、外語口試等級及其它方面的特殊要求。
4.根據相關規(guī)定,考生報考普通高校,其年齡、婚否不限;軍事、公安院校按規(guī)定分別有報考年齡和畢業(yè)生性質等要求;考生若想了解報考專業(yè)對身體條件的要求,可參閱教育部、衛(wèi)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5.高校的學費標準和住宿費標準由招生院校在其招生章程中明確。
6.各區(qū)縣招考機構和中學要統(tǒng)一組織考生進行高考志愿表的網上填報,要安排專門人員按規(guī)定審核考生的高考志愿表及考生的簽名。其中本市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由學籍所在中學統(tǒng)一安排,非本市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由戶籍所在區(qū)縣招考機構統(tǒng)一安排。
7.考生務必認真、仔細地填寫志愿信息,并作相應檢查。高考志愿表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后,不得再更改?忌话磿r完成志愿信息填報的,視作自動放棄。
8.考生對高考志愿表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考生本人填報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9.高考志愿填報結束后,由市教育考試院將考生填報的志愿信息備份,分別提交教育行政部門和紀檢機構存檔,以保證公平、公正。
附件2:
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各批次考生志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