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圍觀”犯錯的孩子

思而思學網(wǎng)

近日,“懲罰告密者”的女教師引發(fā)輿論關(guān)注。筆者關(guān)注了這一事件的來龍去脈,媒體所謂的“懲罰告密者”,其實是有種曲解原意的味道。其實,這件事的本身就是由一塊巧克力引發(fā)的同學糾紛。某一位同學帶巧克力來教室,因為這違反了班級的不許帶零食來教室的規(guī)定,所以另一位同學向班主任舉報。就這件事情本身來說,也扣不上告密這頂高帽。而這件事還另有隱情,就是那位舉報者曾威脅那位帶巧克力的同學,如果不把巧克力給他吃,他就向老師舉報。那位舉報者“敲詐不成”,就向老師舉報了。老師得知事情的真相后,對那位舉報者的“勒索”行為很不滿,就讓那位帶巧克力的同學當著舉報者的面,把巧克力吃下去。

從這一簡單的“巧克力事件”來說,這位教師并不是“懲罰”所謂的告密行為,而是對“敲詐行為”的懲處。應(yīng)該說,這位教師處理這件事的方式,也體現(xiàn)了教育藝術(shù)。

如果事情到這一步,也算是圓滿地解決了。即便是這位老師把這個案例記錄下來,作為一種成功的教育案例在相關(guān)的研討會上分享也未嘗不可。但是,這位同時身為微博大V的老師把這件事情發(fā)在微博上。當然,如果媒體不緊抓教師“懲罰告密者”這個熱點話題,這件事情也不會引發(fā)過多的關(guān)注。

在媒體的報道下,這位教師自然是贏得了好名聲。但是,犯錯的學生和他的家長,則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一個小學生犯了個錯,不僅被戴上了“告密者”的高帽,還被全國網(wǎng)民圍觀,這真的有點殘忍。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位小學生作為成長中的活生生的人,犯錯也很正常。即便是未成年人犯了罪,相關(guān)法律也規(guī)定不公開審判,媒體報道也要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小學生犯個小錯,不能讓他在火爐上烤呀。

我們常說,育人為本,以學生為中心,但在為“懲治告密者”叫好的輿論中,最忽視的還是那個犯了小錯的孩子的隱私。從為學生更好成長的角度講,這件事只是班主任班級日常管理中的一個小插曲,沒有必要在媒體上大書特書。但愿以后再有類似事件發(fā)生的時候,媒體還是放過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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