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打通“縣管校聘”改革“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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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編制崗位管理機制,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將機構編制部門和人社部門按校核定的事業(yè)編制總額、崗位總量統(tǒng)一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籌管理!备=ㄊ〗逃龔d、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等4部門下發(fā)的《關于深入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在教育系統(tǒng)引起了一片叫好聲。

均衡配置縣域內中小學師資,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是重要路徑。然而,在實際操作中,“縣管校聘”曾一度難以真正落地。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縣管校聘”工作缺乏省級統(tǒng)籌,縣人社、編制部門不“放權”,導致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想做又做不了。

該省《實施意見》明確規(guī)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充分考慮鄉(xiāng)村小規(guī)模學校、城鎮(zhèn)化進程和高考綜合改革的實際需要,統(tǒng)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數。

泉州市教育局副局長劉殊芳說:“中小學編制、崗位職數交由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籌配置,編制和崗位職數就可以在縣域內的學校間流動起來,真正突破了教師因學校超編、無崗可聘等問題帶來的交流瓶頸!

“針對‘產假式缺編’、隨遷子女劇增造成編制緊缺等問題,我們省創(chuàng)新編制管理辦法!备=ㄊ〗逃龔d教師工作處處長楊振坦介紹,《實施意見》提出在現有編制政策下,可采取聘用編外合同教師的辦法解決人員緊缺問題,編外合同教師實行人員總量管理,工資總額參照在編教師工資水平核定,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在改進崗位管理辦法方面,該省《實施意見》規(guī)定,縣級人社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對縣域內中小學校專業(yè)技術高、中、初級崗位,分別核定崗位設置總量,實行總量控制。進一步健全中小學校崗位設置動態(tài)調整機制,根據學校編制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崗位數量。落實農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農村學校任教的教師,已取得中、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占核準崗位數直接聘任相應等級起始級的政策。

《實施意見》提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教職工崗位總量內,細化各校崗位結構比例,并向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備案。義務教育學校新增中、高級專業(yè)技術崗位應預留一定數量用于交流教師的評聘,優(yōu)先滿足校長和骨干教師交流工作需要。縣域內城鎮(zhèn)學校和優(yōu)質學校校長教師每學年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的比例應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

《實施意見》還明確,要完善中小學校按崗聘用制度,提出要“進一步落實學校用人自主權,全面落實中小學教師聘用合同管理”“全面推行競聘上崗制度,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建立校內競聘、片區(qū)競聘、跨片區(qū)競聘等多種形式競爭上崗和組織統(tǒng)籌調劑相結合的教師資源配置模式,建立競爭擇優(yōu)、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克服職稱“天花板”和職業(yè)倦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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