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能以支教來處罰有償補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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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豈能以支教來處罰有償補課教師

【原文摘要】

讓教師一心從教,不從事有償補課行為,我們可以采取多種措施。比如,提高教師準入門檻,加強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等。唯獨把到農村學校去支教作為對教師有償補課的一種處罰,不但傷害了支教的本意,玷污了支教教師的品行,挫傷那些長期扎根農村教師的自尊心,而且不利于農村教育的發(fā)展。

對有償補課行為用到農村支教來處罰,實際上是一種教育近視。支教是我們社會所倡導的一種正能量,支教于人于己都十分有利,以支教的名義實施的處罰,并不能從根本上消除相關教師的功利思想。更為嚴重的是,有可能傷害當前全國范圍內大規(guī)模支教的良好風氣。

5月16日1版 周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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