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產假多少天,菏澤產假國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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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yè)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菏澤產假國家規(guī)定多少天呢?本文整理的菏澤產假知識,可供參考!

菏澤產假98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其中,合法生育的,再延長產假3個月。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參加婚前醫(yī)學檢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是指用人單位及職工本人就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生育醫(yī)療費、生育津貼等費用,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期間的看護假假期津貼,向統籌地區(qū)生育保險基金報銷的一個程序。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zhèn)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qū)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fā)醫(y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zhèn)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qū)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yī)療費和生育津貼。

參保職工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按規(guī)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xù)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

(3)產前檢查費和生產費用,當事人攜帶結婚證、社?(市民卡)及街道開具的計生證明到生育保險定點醫(yī)院直接刷卡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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