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產假多少天,合肥產假國家規(guī)定

思而思學網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yè)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合肥產假國家規(guī)定多少天呢?本文整理的合肥產假知識,可供參考!

合肥產假是多少天

合肥產假是158天。

相關法律法規(guī)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五章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三十七條對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應當給予以下獎勵:

(一)女方在享受國家規(guī)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二十天。

職工在前款規(guī)定的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產假維權

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權利受到侵害時,女職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是向企業(yè)主管部門或勞動監(jiān)察部門申訴。(《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guī)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guī)定,有權向所在單位 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該單位所在地區(qū)、縣勞動部門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女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 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應該在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一年之內。

三是對勞動行政部門處理決定或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熱門推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