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課制度
目的:教師的備課是為了有計劃、有目的地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為了保證教師的備課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天上午9:30后,下午3:00后不當班教師經過班長同意后可以到教師辦公室備課室備課。(除政治學習時間教研活動和特殊情況等才允許不到備課室)
二、藝術組教師上午8:00,下午2:30到老師辦公室備課。
三、認真?zhèn)湔n,不大聲喧嘩,不談無關的閑話,不在備課時間看小說、雜志和做私事,不能打私人電話,不聽音樂,不準吃東西。
四、備課中互相幫助,取長補短,共同探索好的教學辦法。
五、計劃要求詳寫,每天的具體活動要科學、多樣化。
六、備課到保持辦公室的清潔、整齊,每天擦干凈自己的桌椅,值日教師負責辦公室的衛(wèi)生、門、窗、燈、電扇等。
七、按時交各類計劃,并將備課的質量納入月考核中。
聽課制度
1. 聽課之前做好準備。準備好筆和聽課本,用以記錄。
2. 聽課時不遲到,不早退,主動將電話調到靜音,不準接聽電話。
3. 聽課中請勿交頭接耳,竊竊私語,相互討論。
4. 聽課中教師的站位,行為舉止不影響幼兒的正常活動。
5. 在記錄過程中請一邊記錄,一邊把自己的點滴評析和心得詳細記錄在一旁。
6. 聽課過程中善于觀察,積極思考,認真做筆記和小結。
7. 請帶著學習的心態(tài)聽課,帶著謙虛的心態(tài)看問題。
8. 每月月底進行檢查聽課筆記本。
常規(guī)工作檢查制度
一、每周五檢查各班大掃除的情況,時間下午4:00到做完為止。
二、每天清潔衛(wèi)生消毒抽查,以各班作息時間為準,提前10分鐘。
三、每天幼兒離園前進行著裝抽查,以各班作息時間為準,提前10分鐘。
四、每周五檢查各類教學計劃。
五、每兩周抽查幼兒成長檔案,每周對幼兒電話聯(lián)系的情況。
六、每學期對每位教師進行一次急救知識、衛(wèi)生保健護理知識考核。
七、每學期對教職工進行一次技能考核或半日活動評比。
八、園長每月與各班1?2名家長交換意見,收集各班家長意見。
九、分管業(yè)務的園長每周至少到1個班級指導1個半日活動,每周到班級聽課不少于2次,做好相應的記錄,一月一查。
十、每日巡視檢查衛(wèi)生、安全及園風兩次。
十一、每位教師每月書寫1個幼兒安全活動方案。(如:防震、防火、小心陌生人、保護眼睛、保護小手、防暴等)
注:檢查小組由園長與保健醫(yī)生組成
幼 兒 晨 檢 制 度
為了保障我園幼兒的身體健康,及時發(fā)現(xiàn)病情,及時處理,預防傳染性疾病在園內發(fā)生流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晨檢目的
1、及時了解幼兒身體狀況,并隨時觀察、跟進。
2、加強與家長溝通,爭取家長理解與配合。
3、加強班級保教成員之間的溝通與合作。
4、及時發(fā)現(xiàn)(疑似)傳染性疾病,隔離傳染源,有效阻斷傳播途徑。
5、最終目的是為了不斷提高幼兒保育保健質量。
二、晨檢要求:
每天每名幼兒入園,須在園門口接受保健醫(yī)生的晨間檢查。保健醫(yī)生及老師要檢查幼兒的口袋,發(fā)現(xiàn)口袋中有尖銳之物,及時交給家長。發(fā)現(xiàn)異常認真記錄并及時采取措施。傳染病流行期間,根據(jù)情況隨時增加檢查次數(shù)。
三、晨檢內容:
一摸 幼兒有無發(fā)熱現(xiàn)象,可疑者測量體溫。
二看 一般情況下,觀察幼兒精神狀態(tài)、面色等,傳染病的早期表現(xiàn),咽部、皮膚有無皮疹等)。
三問 個別幼兒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
四查 有無攜帶不安全的物品,發(fā)現(xiàn)問題迅速處理。
四、晨檢程序及要求:
1、在園門口晨檢后,幼兒憑晨檢牌入班。
2、9:00之后人園的幼兒,由家長帶到保健室進行晨檢后再入班。
3、幼兒入班時,教師必須先收晨檢牌。對持紅卡、黃卡或綠卡的幼兒,教師要詳細詢問家長相關的跟進事項。
4、教師必須及時把晨檢卡放到晨檢欄,以便班級保教成員隨時觀察、跟進。
五、晨檢取牌 :
綠牌:晨檢合格幼兒。
紅牌:生病,服藥幼兒。
黃牌:需要關注的幼兒。
六、晨檢記錄 :
晨檢后,保健醫(yī)生需將健康觀察中發(fā)現(xiàn)的異常情況登記下來,并關注當日幼兒情況,如有異常情況,保健醫(yī)生進行初步診斷決定是否入園或去醫(yī)院診治。
七、晨接制度 :
(一)人員到崗時間安排
1.園長每天堅持在門口晨接,除晨間巡班外。
2.業(yè)務助理每天早上到班級檢查教師課前準備情況,8:20到幼兒園門口進行晨接工作。
3.后勤主任每天早上8:00到崗,到廚房進行物品驗收;8:00??8:10進行安全檢查,如:班級安全檢查、園級安全檢查等;8:10??8:40門口接待。
4.馬寧每天8:00??9:10準時在幼兒園門口接待家長,協(xié)助蔣麗娟晨檢工作。
5.醫(yī)生每天早上7:30??9:00準時在幼兒園門口晨檢,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6.晚班教師8:00??8:20到門口晨接班級幼兒。
(二)工作要求
1. 注意自身的言行舉止,在幼兒園門口晨檢時著規(guī)范的服裝,不穿奇裝異服,女生不穿高跟鞋。
2. 堅持說規(guī)范的普通話。
3. 不得聊天嘻哈打鬧,交頭接耳。
4. 站姿規(guī)范,不背手,手部插腰。
交 接 班 制 度
一、為保證保教工作順利進行,各班教師、保育員必須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對當班時發(fā)生的問題要妥善處理,如需要遺留下解決的問題,應對遺留問題做好妥善安排處理。如因交接手續(xù)不清引起的事故,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當班教師與交班老師要互相溝通,配合一致的向幼兒進行體、智、德、美全面發(fā)展的教育。
三、接班教師仔細查看交接班記錄本,掌握上一班幼兒情況,認真檢查每個幼兒的身體狀況,幼兒人數(shù)與交班記錄相符,方可簽上自己的名字,誰簽名誰負責。如接班人未簽名,發(fā)生事故由交班人負責。因此交班人應要求接班人在檢查幼兒身體后簽上自己的名字方可離崗。
四、無論任何情況,交接班程序不能簡化,交接班記錄不能漏寫或補寫。
五、 交接班記錄在每學期末上交園領導,平時要隨進抽查。
交班記錄內容及時間要求如下:
(1) 幼兒基本情況(人數(shù)、情緒及健康狀況、帶藥情況及對體弱幼兒照顧等)。幼兒進食情況、教育教學情況、活動情況。
(2) 有無事故發(fā)生,意外事故發(fā)生、摔傷、病兒等(包括小傷、破皮等情況)應向接班老師做好口頭或書面交代,以免發(fā)生意外。
(3) 家長工作。
(4) 交班時間:下午2:00。
幼兒園員工手冊:全園規(guī)章制度2
四、請假制度
第一條、總 則
為規(guī)范人員管理及幼兒園考勤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幼兒園的正常運作,結合本園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二條、請假程序
1. 無論請假時間長短,員工一律均要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
2. 教師請假需經班長同意,再由業(yè)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方可離崗;
3. 行政后勤人員請假需經后勤負責人同意,再由園長審核簽字,方可離崗;
4. 請假期間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xù)性;
5.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6. 假滿回園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7. 所有人員請假一律需報辦公室備案,辦公室負責人員將請假手續(xù)存檔,并及時如實認真記錄。
第三條 各種假別及規(guī)定
1. 事假
請短事假原則上需提前一天,請長事假需提前一周申請,還需保障幼兒園及班級工作的正常開展,不影響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填寫好請假條,相關負責人簽字,方可請假。請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請事假和病假不足半天均按半天扣除工資。月累計請事假達三天(含)以上,取消發(fā)放月考核獎金;學期累計請事假五天(含)以上,取消發(fā)放學期考核獎金。
2. 病假
月累計請病假達三天以上(含),事假與病假累計超四天(含),均取消月考核獎金。學期累計請病假達七天(含)以上,事假與病假累計超九天(含)均取消發(fā)放學期獎金。
3. 婚假
請婚假,提前3個月向幼兒園提交申請,幼兒園同意后,按照國家規(guī)定再結合幼兒園的實際情況給予員工婚假,在本園工作1?3年,準假7天;在本園工作4?6年,準假10天;在本園工作7年以上,準假半個月。均含節(jié)假日,婚假期間照常發(fā)放工資。
4. 喪假
請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準假3天;員工祖父母死亡,準假1天。喪假期間照常發(fā)放工資。
5. 產假
原則上在幼兒園工作1?2年后,試工作崗位而定,提前半年向幼兒園提交申請,幼兒園同意后,按照國家規(guī)定再結合當?shù)氐膶嶋H情況給予員工產假,準假120天,產假發(fā)放基本工資,取消發(fā)放崗位工資、各種補貼獎金。
6. 哺乳假
在不影響班級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給予哺乳期員工中午一次哺乳假,時間為2小時,哺乳假期限為嬰兒6個月內。
7. 公事假
員工因公事出差或外出培訓,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報領導簽字,交辦公室備案,公事假照常發(fā)放工資。
8. 寒暑假
在保證幼兒園工作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暑假期間單人輪休七、八月,班級教師可輪休周六?第二周周日九天;寒假期間,班級教師可輪休九天(周六??第二周周日,除法定假日,一、二月。輪休期間工資照常發(fā)放,取消發(fā)放補貼獎金。具體輪休安排根據(jù)當時實際工作情況而定。
9. 年假
在本園工作滿3年,可享受年假3天/年;在本園工作滿6年,可享受年假7天/年;在本園工作滿9年,可享受年假15天/年(不含周六,周日)。年假期間,各項工資獎金照常發(fā)放。
除以上規(guī)定假別,所有假超過一個月(含)均無工資。
第四條、請假相關規(guī)定
1. 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xù),須在第一時間內以電話向上級領導逐一報知,不能越級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論處;
2. 未辦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xù)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4. 凡是參加公務員考試、教師招聘考試等入編考試,一律不準予請假,私自請假者視曠工處理;
5. 本幼兒園員工依本規(guī)則所請假如發(fā)現(xiàn)有虛假者,除以曠工論處外,情節(jié)嚴重者直接開除;
6. 杜絕事后請假、微信和短信請假,否則均按曠工處理;
7. 凡未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均按曠工處理;
8. 一次無故曠工即立即開除;
9. 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獎金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10.同一個班兩位老師同時請假,扣除雙倍工資,領導有權不給予假,或推遲請假,如不來按曠工處理。
11.請假當天到消假算起,如不按時消假,繼續(xù)延長假期。
第五條、附 則
1、本制度由幼兒園辦公室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