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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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辦法的有關精神,我校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如下。

  一、招生計劃

我校擬計劃招收藝術特長生人數為我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其中全國范圍內招收理科生(理科暫不在西藏招收藝術特長考生);文科生暫在北京、河北、遼寧、吉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西藏、陜西、甘肅、青海招生。

二、招生條件及范圍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在舞蹈(古典、民間、芭蕾)、聲樂(美聲、民族唱法)、民族器樂(二胡、竹笛、笙、嗩吶、揚琴、古箏、琵琶、阮、民族打擊樂器等)、西洋器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薩克斯、小號、圓號、長號、大號、打擊樂器等)、鋼琴、節(jié)目主持、美術等方面有特長的文、理科考生。

三、招生錄取程序

1.申請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報名截止時間為1月10日。

1)網上填寫申請表:登陸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寫《華南理工大學藝術特長生申請表》。

2)打印申請表:所有資料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直接打印申請表即可參加我校測試。

3)遞交申請材料,包括:

a.《華南理工大學藝術特長生申請表》;

b. 高中三年學習成績原始記錄(班級成績冊)的復印件(蓋中學公章);

c. 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

d. 考生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我校測試安排:

測試時間、地點:

類別時間地點
聲樂1月11日上午9:00-11:00廣州市天河區(qū)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東區(qū)海麗文體活動中心
節(jié)目主持1月11日上午11:00-12:00
舞蹈1月11日上午9:30-11:30
器樂1月11日 9:00-15:00
美術1月11日上午8:30-9:10 報到 9:30-12:00 考試廣州市天河區(qū)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東區(qū)海麗文體活動中心報到,現(xiàn)場安排考試(自帶畫板及相關畫具)

測試項目:

聲樂測試——演唱不同風格的中外聲樂作品2首,自帶伴奏。

器樂(民族、西洋)測試——自選練習曲1首,樂曲2首(考試時,由主考確定演奏順序),可自帶伴奏。

舞蹈測試——自選舞蹈表演及劇目、基本功測試、即興表演。

節(jié)目主持測試——身高要求:男,174cm以上;女,164cm以上。普通話標準,自備一段詩歌朗誦,選題即興表演。

美術測試——素描。

3.考試費: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粵價函【2010】79號文件,我,F(xiàn)場收取報名測試費:音樂舞蹈類200元/人,美術類175元/人 。

4.入圍通知:我校預計于2月中旬前在招生辦主頁上公示入選名單,其后郵寄協(xié)議書

 四、錄取原則

1.經我校確認的藝術特長生必須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具體填報以當地考試院規(guī)定為準。志愿表上設置有“藝術特長生”類專欄的省份,須在此欄填報;無“藝術特長生”類專欄的省份須在全國高考志愿中第一批第一志愿填報,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須在平行志愿第一批第一順序填報,且必須服從專業(yè)調劑,否則退檔。

2. 藝術特長生專業(yè)計劃不受我校在當地招生計劃限制,但藝術特長和自主選拔等其他類型招生的各專業(yè)錄取總數原則上不超出我校各專業(yè)的未分省計劃數。我校將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專業(yè)志愿及專業(yè)計劃數情況確定專業(yè)。

3.各類藝術特長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當地重點控制線但未達到我校在當地普通類招生投檔線(若該省進行模擬投檔,則以該省考試院提供的第一次模擬投檔線為準)者,可降低20分(江蘇考生降低10分)內錄取。

4.A類藝術特長生其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我校普通類招生在當地投檔線以上,根據各專業(yè)分數線,結合考生專業(yè)志愿和計劃數,以高考文化成績加10分(江蘇考生加5分)確定專業(yè)(其中報考所有創(chuàng)新班、理科報考建筑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卓越班)、城鄉(xiāng)規(guī)劃、風景園林、信息工程(卓越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文科報考工商管理類、金融學的加分為5分,江蘇考生加3分)。

5. B類藝術特長生為廣東省美術類聯(lián)考成績在240分以上的專業(yè)生。需網上報名,無需參加我校藝術特長生測試。高考文化成績加20分之后達到我校在廣東省理科投檔線(以省考試院提供的第一次模擬投檔線為準)者,可報考我校建筑學、城鄉(xiāng)規(guī)劃、風景園林專業(yè),其他專業(yè)不享受此政策。有意者可于3月1日前提出書面申請,我校按照考生的省聯(lián)考成績擇優(yōu)認定,入圍數不超過5人;根據高考文化成績擇優(yōu)錄取且確定專業(yè),以上三個專業(yè)各限招理科考生1~2人。

6.非美術類藝術特長生報考建筑學院各專業(yè)需加試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將參照當年各專業(yè)錄取分數線及考生高考志愿表,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酌情調整專業(yè)。

7.各項目特長生根據生源情況及項目需求確定計劃,美術類特長生錄取數不超過當年藝術特長生錄取總數的20%。

8.上述辦法將以教育部當年的最新文件精神為準。

五、管理辦法

1.申請者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并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學校通報;在報名階段發(fā)現(xiàn)的,取消報考資格;入學前發(fā)現(xiàn)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藝術特長生入學后兩周內,我校將進行專業(yè)復查考試。如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3.藝術特長生測試成績不能代替各省統(tǒng)一組織的藝術特長測試成績,擬報考我校的考生須根據所在省(市)的相關規(guī)定參加該省統(tǒng)一測試,合格者才能作為我校藝術特長生人選。

六、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 020-87110737 (招生工作辦公室)

020-87113419 (藝術教育中心)

傳 真: 020-87111502

電子郵件:j2zb@scut.edu.cn

通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五山路381號1號樓1216室本科招生工作辦公室

郵政編碼:510640

信訪電話:020-87110195/87110126

七、本招生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領導小組委托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簡章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問者應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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