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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師資格證網(wǎng):jszg.haedu.gov.cn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開大道19號西中原文化藝術學院1號教學樓1樓

郵編:451464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

根據(jù)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號)和《關于進一步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375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教育部工作安排和我省實際情況,決定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第四批試點工作,于2018年下半年啟動改革試點,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期注冊試點地區(qū)及人員范圍

1.地區(qū)范圍。我省于2015年在新鄉(xiāng)市,2016年在洛陽市、濮陽市、信陽市,2017年在安陽市、焦作市、鶴壁市、濟源市、滑縣、長垣縣開展了三批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2018年新增漯河市、周口市、駐馬店市、平頂山市、南陽市、鄧州市、鹿邑縣、新蔡縣、固始縣為第四批試點地區(qū),全省其余省轄市市和直管縣在2019年全部納入試點范圍。

2.人員范圍。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范圍為公辦普通中小學(包括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的在編在崗教師,即須持有教師資格證書且在教育教學崗位上,包括專任教師、教學與管理“雙肩挑”人員以及承擔實驗教學、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隊工作、教育信息化運維等專業(yè)人員。列入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范圍對象的人員,均須按時申請定期注冊。

二、注冊程序及時間節(jié)點

中小學教師資格首次注冊、定期注冊的流程如下:

1.個人申請(9月中下旬至10月底)

教師資格首次注冊實行網(wǎng)上個人申請。學校要統(tǒng)一組織符合首次注冊條件的教師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點擊右側“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圖標或“定期注冊網(wǎng)報”欄目進行網(wǎng)上申請。

學校對本校教師提交的首次注冊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統(tǒng)一報送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2.縣級審核(9月中下旬至10月底)

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提交的教師首次注冊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在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給出“注冊合格”“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的注冊結論。注冊結論應公示一周,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在此時間段內(nèi)自行確定審核起止時間。

3.市級復核(11月)

省轄市及省直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對轄區(qū)內(nèi)教師注冊數(shù)據(jù)進行復核。

4.省級終審(12月)

省教師資格認定注冊服務中心在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指導下對全省注冊申請進行終審,按照定期注冊條件,給出終審結論。

三、相關工作要求

1.各省轄市要根據(jù)全省工作部署,精心安排工作計劃,做好定期注冊的宣傳發(fā)動工作,組織工作人員耐心解答定期注冊人員的詢問,進一步增進服務意識,主動為廣大定期注冊人員提供方便條件。

2.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切實領會、熟練掌握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認定的有關政策,保證此次工作順利開展。

3.工作中堅持依法定期注冊,加強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各地要認真審核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寬條件,也不得自行隨意增設條件。

4.各地要做好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安全防范工作。系統(tǒng)使用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省教師資格認定注冊服務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371?60867560/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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