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體系不合理形成了灰色空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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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以來,全國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一直未作調整,“物價年年漲、工資不增長”,導致基層公務員隊伍出現招錄難、留人難,建議定期對公務員和其他人員工資水平進行調查比較,形成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公務員”作為一個職業(yè),被關注度不可謂不高,凡事涉及到公務員、干部、官員等字眼的有關事情和人,一般都能在網絡上炒個天翻地覆,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代表著公權力,他們的形象也就代表著當地黨委政府的形象,被關注實屬應當。

而同樣被關注著的,不僅有公務員招考、選任、監(jiān)管等事情,更有屢屢被人提及的“公務員工資”,這個“工資”像是被下了某種魔咒一般,每次被提及,總會變成一場大爭論,贊同的有之,認為公務員尤其是基層公務員的工資確實太低了,反對的同樣有之,認為公務員工資不低,更何況還有很多官員有“灰色收入”。

其實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如果就“工資”來說工資,怎么也分不清楚誰對誰錯,因為公務員漲工資本身就不是只關系到工資本身的事情,還關系到公務員收入公開、一部分官員貪腐、一些官員利用手中職權以權謀私、一些灰色收入還沒得到整治等等。

所以,就這個角度來看,公務員工資“8年未調”其實也很正常,因為還沒有把原先欠的“公開賬”、“陽光賬”、“灰色收入賬”等等清算清楚,怎么去奢求在這樣的不清不楚的基礎上去漲工資?

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樣的“8年未調”卻著實不正常,而且是十分不正常,原因就在于從“公務員”這個職業(yè)本身來看,其實也是一個正常職業(yè),為什么非要“妖魔化”,認為所有公務員都貪腐?其實貪腐的始終是一小部分,大部分公務員尤其是基層公務員的待遇其實是很低的。

再加上公務員作為一個普通職業(yè),雖然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他們的目標,但要讓馬兒跑總得讓馬兒吃草吧,如果連基本生活都不能保障,那這樣的職業(yè)還有什么吸引力?在當前這個物質化的世界,只有一點精神支撐就想讓人活下去無疑是“畫餅充饑”,看起來很美,卻根本不現實。

所以,不管“8年未調”到底正不正常,現在都應該面對現實做好“兩手抓”的準備,一邊要加強對公務員隊伍的監(jiān)管,抓出那些害群之馬,純潔公務員隊伍,公開公務員收入,讓那些灰色收入和貪腐行為失去生存之地。;另一方面,也要根據經濟發(fā)展水平,提升公務員尤其是基層公務員待遇,讓公務員隊伍留得住人才、干得好工作。

公務員招錄制度不夠完善,考核與退出機制運行不暢,分類管理改革步伐緩慢,工資制度不夠健全——《公務員法》實施8年多來,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調研組的相關報告已提交正在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

今年6月至9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黑龍江、山東、重慶、廣西、新疆等9個省(區(qū)、市)和公安部、海關總署、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進行專題調研。調研中發(fā)現,《公務員法》實施過程中存在不少問題。

●公務員工資制度存在兩方面問題:

一是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不落實!豆珓諉T法》規(guī)定,“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fā)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目前公務員工資水平尚未與經濟發(fā)展和物價水平同步增長,“物價年年漲,工資不增長”。2006年以來,全國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一直未作調整,公務員工資與社會平均工資的比例呈下降趨勢。二是工資結構不合理;竟べY占公務員收入比重僅為三分之一左右,津補貼占比過大,而津補貼發(fā)放取決于地方財政狀況。

調研組建議有關部門,盡快依法建立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其他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參考依據。要形成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存在四大難題:

一、招錄難。因工作、生活條件較為艱苦,工資待遇偏低,許多基層單位特別是一些偏遠鄉(xiāng)鎮(zhèn)機關,在公務員招錄時經常出現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甚至無人報考情況;二、留住人難;鶎庸珓諉T隊伍穩(wěn)定性差,減員現象比較突出;三、空編混崗嚴重。由于長期以來縣鄉(xiāng)編制統籌使用,有些縣級機關超編,造成鄉(xiāng)鎮(zhèn)雖然空編缺人,也難以補充新公務員;四、年齡結構不合理。尤其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不少地方出現“少帥、老將、胡子兵”。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調研報告中建議,進一步加強公務員制度頂層設計,進一步完善考錄遴選考核等制度,同時規(guī)范和發(fā)展公務員聘任制,加快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公務員工資正常調整和社會保障機制,切實加強基層公務員隊伍建設。

●公務員考核與退出機制運行不暢:

年度考核標準比較籠統,不能準確反映不同部門和崗位的工作特點,未能很好實現考核目的。公務員退出渠道不夠順暢。公務員法關于連續(xù)兩年考核不稱職予以辭退的規(guī)定缺乏社會保險等政策支撐,極少使用。

調研組建議,在基層單位,可以逐步實行公眾參與考核工作,由服務對象對公務員的服務水平作出評價,納入考核體系,并將考核結果與獎勵、懲戒等工作掛鉤。要完善公務員退出機制,制定政策,細化程序,建立公務員正常退出制度。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2015)第12屆改革論壇于11月2日在北京舉行。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薛瀾出席并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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