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賠償原則是什么【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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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對于勞動者來說是非常糟糕的一個情況,那么政府也會對工商保險賠償有什么規(guī)定嗎?工傷保險賠償原則是什么呢?勞動者對于受到工傷以后能獲得哪些賠償是非常關注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年P于工傷保險賠償原則的知識,歡迎閱讀。

工傷保險應遵循哪些原則:

(1)無責任補償原則,又稱無過失補償原則。

它包含兩層意義:一是無論事故傷害或者職業(yè)傷害責任屬于用人單位、其他人或者遭受事故傷害的本人,受傷者應得到必要的補償;二是這種補償責任不完全是由用人單位承擔,而是應由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來承擔。這樣做,既可以及時、公正地保障工傷待遇,又簡化了法律程序,提高了效率,使用人單位解脫了工傷賠償官司,有利于正常的生產經營。按這一原則建立的工傷保險制度,基本消除了用人單位責任保險的弊端。

(2)風險分擔、互助互濟原則。

這是社會保險制度基本原則,也是工傷保險的一個重要特點。建立工傷保險制度,首先是要通過法律、法規(guī)強制征收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采取互助互濟的辦法,分擔風險;其次是在工傷待遇分配上,國家責成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費用實行再分配,這種基金的分配使用,包括人員之間、地區(qū)之間、行業(yè)之間的調劑。它減少了部分企業(yè)、行業(yè)因傷亡事故、職業(yè)病的負擔,從而緩解了社會矛盾。

(3)個人不繳費原則。

工傷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任何費用,這是工傷保險與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的區(qū)別之處。由于勞動者在生產中創(chuàng)造社會財富的同時,也可能付出鮮血甚至生命,所以用人單位負擔繳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擔補償費用,在各國已達成共識。

(4)區(qū)別因工和非因工原則。

在制定工傷保險制度,發(fā)放待遇時,應確定因工和非因工負傷的界限。職業(yè)傷害與工作或職業(yè)病有直接關系,醫(yī)療康復、傷殘補償、死亡撫恤待遇均比其他保險水平高,只要是工傷,待遇上不受年齡、性別、繳費期限的限制。因病或非因工傷亡,與勞動者本人職業(yè)無關的事故補償,許多國家規(guī)定的待遇水平比工傷待遇低得多。

(5)補償與預防、康復相結合原則。

工傷事故一旦發(fā)生,補償是理所當然的,但工傷保險最主要的工作還包括預防和康復工作。世界各國均把加強安全生產,減少事故發(fā)生和一旦發(fā)生事故時及時治療,促進職工早日康復并使之重新走上工作崗位,看成與補償同等重要的方面來抓。

(6)集中管理原則。

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的一部分,無論從基金的管理、事故的調查,還是醫(yī)療鑒定,由專門、統一的非營利的機構管理是各國普遍遵循的原則。職業(yè)傷害保險管理獨立于其他社會保險制度,基金獨立管理使用,但在行政管理和政策制定方面同屬一個社會保險管理機構。

(7)一次性補償與長期補償相結合。

對因工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是因工死亡的職工,職工和遺屬在得到補償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支付一次性補償金,作為對傷害者“精神”上的安慰。此外,對供養(yǎng)的遺屬根據人數要長期支付撫恤金,直到他們失去供養(yǎng)條件為止。這種補償原則,已被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接受。

(8)確定傷殘和職業(yè)病等級原則。

為了區(qū)別不同傷殘和職業(yè)病狀況,發(fā)放不同標準的待遇,?各國在制定工傷保險制度時,都制定了傷殘和職業(yè)病等級。并通過專門的鑒定機構和人員對事故傷害和職業(yè)傷害的職工受害程度予以確定。

(9)直接經濟損失與間接經濟損失相區(qū)別的原則。

直接經濟損失是指職工發(fā)生工傷后,個人所受的經濟損失,與職工的直接經濟收人相關,即職工的工資收人。直接經濟損失直接影響本人及其供養(yǎng)直系親屬的生活水平,也直接影響勞動力的再生產,因此,必須給予及時的較優(yōu)待的補償。間接經濟損失是指職工直接收人以外的其他經濟收人的損失,包括兼職收人、業(yè)余收人等。這部分收人不是人人都有,是不固定的額外收人,因此,這一部分收人不列人工傷保險的經濟補償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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