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GSP質量店長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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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長崗位職責

1、目的:明確店長崗位職責,保證公司藥品質量和經營活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

2、適用范圍:適用于店長崗位。

3、責任人:店長

4、內容

4.1主動學習和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guī)范》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質量管理制度,樹立法律意識和質量意識。在質量第一的指導思想下進行經營管理,確保公司所有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4.2在企業(yè)負責人領導下,受企業(yè)負責人委托負責企業(yè)日常管理,對企業(yè)所經營的藥品質量負領導責任。

4.3創(chuàng)造必要的物質、技術條件,使經營環(huán)境、儲存條件達到藥品的質量要求

4.4合理設置質量管理人員,正確處理業(yè)務經營與藥品質量管理工作的關系,把藥品質量放在首位,積極支持質量負責人的工作,對質量負責人行使質量否決不得阻攔或設置障礙,保證行使質量否決權。

4.5確保公司按照依法批準的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經營藥品,不得超范圍經營。

4.6負責門店商品陳列、銷售、服務、衛(wèi)生、勞動紀律等日常管理工作

4.7積極聽取質量負責人對質量管理的意見,對存在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改進。

4.8組織有關人員定期對商品進行盤點,做到經營商品賬貨相符。

4.9重視顧客意見和投訴,協(xié)調相關部門及時采取有效方法進行改進。

4.10負責門店固定資產、設備設施、網絡信息管理工作。

4.11負責門店安全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zhí)行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防火、防盜、防搶、防騙的安全防范措施。

4.12負責門店收銀管理工作,確保資金安全。

4.13負責店內藥品廣告的管理工作,對未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的廣告,制止其張貼、發(fā)放。

4.14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藥圈會員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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